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01浏览:1599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本市将开展上海市第十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2012-2013)、上海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2-2013)评奖工作。现将评奖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60项)


一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10项;


二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50项;


(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84项)


特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4项;


一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60项;


二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220项;


(三)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20项)


(四)学术贡献奖(4项)


二、申报事项


(一)由各归口单位受理个人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统一向市评奖办报送,市评奖办组织初审、复审等工作。


(二)请申报人仔细阅读《评奖活动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人资格:关于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申报,申报者应为本市作者。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不宜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第二主编、第二作者申报;关于内部探讨优秀成果的申报,申报者应为本市作者(由申报单位推荐)关于学术贡献奖的申报,学术贡献奖采取各评奖申报单位提名、学术贡献奖专家推荐委员会提名和专家联名(3名本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推荐的申报方式,被推荐者应为本市作者


2、成果要求:


(1)出版或发表时间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申报与内部探讨优秀成果的申报要求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学术贡献奖的申报,其学术贡献为建国以来的(1949年10月1日起)


(2)成果形式:著作、论文、工具书、古籍整理、理论普及读物、研究报告等,具体见评奖活动实施办法


(3)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申报与内部探讨优秀成果的申报要求:除已经申报过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外,均可申报。


3、 申报限额: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与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个申报者申报总数不超过两项,如果两项分布在不同奖项,那么申报的成果类别可以任 意选择;如果两项分布在同一奖项内,则申报的成果类别必须是著作、论文、音像制品这三类中的不同类别。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内部探讨奖的申报不受限额限制。


三、申报流程


(一)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时间为:2014年4月1日—4月25日。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或http://www.sh-popss.gov.cn。申报人根据不同的申报奖项分别进行填写。由于受网络条件的限制,网上申报工作请尽量靠前


(二)完成网上申报后,申报人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申报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需提供:


(1)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2)申报成果,一式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3)评审表,一式16份


2、申报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需提供:


(1)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2)申报成果,一式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3、申报学术贡献奖,需提供:


(1)学术贡献奖推荐表,一式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2)申报成果,一式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以上纸质材料请送至科研处(求实楼205室)。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25日(周五)15:00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益萍   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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