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国家安全的一次重大考验。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举国联动,驰援武汉,不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也为世界提供了可资参考借鉴的样板。但是,在抗“疫”中,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下应对突发事件的短板与问题也日益凸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国家安全的一次重大考验。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举国联动,驰援武汉,不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也为世界提供了可资参考借鉴的样板。但是,在抗“疫”中,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下应对突发事件的短板与问题也日益凸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其次,要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提升制度保障能力。在紧急状态下,可以适当将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加强基层政府尤其是区、县、乡一级政府的处置权力。区县一级政府也应当组织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事先制定足备、完善的紧急事件应对预案。基层单位的负责人也必须要加强自身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变能力,必须纠正想做事又怕做错事的两难心态。这就要求基层政府的管理人员平时就要增加应对突发事件的专业知识储备,具备应对大众媒体的担当勇气和引导舆论走向的预见能力。唯有这样,才能在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确保及时有效地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从而在第一时间内将突发事件的范围以及危害降至最小。与此同时,也应当建立明确的行政处罚和责任机制,对“一把手”、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进行有效约束。
再次,健全信息处置预案,建立应急传播管理机制。要健全信息互通机制,设置专门的应急信息发布程序和传播制度,组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中心,建立突发事件舆情监测研判机制,主动寻求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如出台对新闻信息进行跟踪、搜集、分析、研判并发出警报的规则章程;持续常态化监测社会反响和舆论走势,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归纳与总结,并对舆论的危害程度作出判断;对于信息公开应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对无法第一时间查明原因的事件谨慎发布;对事件相关当事人必须主动寻求沟通,聆听诉求,及时回应,严格慎用行政处罚措施;对于网络言论暴力和散播虚假消息及相关煽动性言论,除了依法严肃处理外,紧急状态下还必须依靠明确的法规和规章,实现处罚公开透明,从重从快。总之,各级政府需要将应急传播管理机制细化、深化、常态化,将应急管理与应急传播同步筹划、同步布置、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最后,梳理应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应急管理法律体系。打赢此次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提升我国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最终还是要在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构建上下功夫。现行应对紧急状态的法律文件系统性、整合性不足。当前亟待立法机关系统梳理应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在抗“疫”实践中积累总结出的经验、教训,在抗“疫”进程中适时颁发一些修正、调和性的规章条款,为日后建立健全国家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包括进一步立法打下制度基础。
(作者为永利集团304am登录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