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执行难”,倒逼“老赖”还钱,法院通常会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对其高消费进行限制,如限制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然而,市场上却滋生出了一门专门为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服务的“地下”生意。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捣毁了一家专为失信人员购买高铁票的“黄牛”公司,公司数名成员悉数被捕获。
同时,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宝山法院”)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的客户中有一个熟悉的名字,他是曾经被该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的“老赖”赵某。
上海宝山法院遂对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失信被执行人赵某进行司法拘留。
经赵某交待,其被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后,时常接到所谓 “黄牛”的电话,电话另一头的“黄牛”表示其了解到赵某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购票需求,并表示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帮助赵某订高铁票和飞机票。
基于侥幸心理,赵某第一次向 “黄牛”加价购买了高铁票。此后又通过“黄牛”多次购买上海往返徐州、诸暨等地的高铁票。
2月5日,上海宝山法院针对被执行人赵某上述规避执行、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向其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
被执行人赵某当场表示悔过,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并表示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将不法“黄牛”绳之以法。
据悉,2019年8月,赵某因与邱女士存有民间借贷纠纷,被邱女士诉至上海宝山法院。经审理,法院于当年10月判决赵某需归还邱女士借款4.1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赵某却并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邱女士无奈之下于当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熟悉的桥段再次出现,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无可供执行到位的财产。
上海宝山法院在将被执行人赵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后,在申请执行人的同意下,无奈于2020年3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和多数“老赖”一样,赵某名下虽无可执行财产,但手里却一直有钱花。
当公安局于1月底捣毁“黄牛”公司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赵某到庭说明情况,并督促其履行。然而,赵某却拒绝沟通,且拒不到庭。
执行法官遂通过与公安机关建立的协助查询机制了解到赵某目前的租住地址,于1月28日上门对其强制传唤,经过艰难的沟通过程,赵某才被传唤至法庭。
永利集团304am登录专注刑法学研究的学者刘泽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限制消费令通过惩戒手段倒逼“老赖”还钱的有力抓手,对法院破解“执行难”意义重大。“老赖”通过“黄牛”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司法秩序,应根据情节轻重科处相应的法律责任。
刘泽鑫强调,对于多次通过“黄牛”的“老赖”,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成立我国《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执行法官曲劲松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限制高消费包括“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全部作为、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部分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是想着如何尽快履行裁判所确定的义务,而是通过“花钱”去规避限制消费令,这明显是与法律精神背道而驰。而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也并非限制其基本出行自由,仍可以选择其他普通交通工具出行。且对于一些失信人员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乘坐以上交通工具,法院也并非绝对不近人情,经充分评估后,允许进行限制高消费的单次解除措施。
此外,记者了解到,现在确实有专门为“老赖”提供各种特殊渠道的“产业”,“老赖”并非无法进行限制消费令内明确禁止的高消费。不仅如此,类似限制自由的禁止令在执行阶段的难度依然很大,其原因之一是因为目前各机关信息化程度不够,数据共享难度高,且全国各地司法工作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