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 | 上海2020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率0.09%,他们是如何管好这8600余人的?

时间:2021-07-23浏览:1767

7月21日,上海市司法局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社区矫正法施行一年以来,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进展。

据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级干部陈耀鑫介绍,2020年,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0.09%,大幅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

早在2002年8月,上海就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全市累计接收、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万余人,近几年平均每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万4千余人,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均控制在0.2%以下。

开展首席社区矫正官试点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其第二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一年来,上海从九个方面着手落实社区矫正工作。

第一,在全国层面率先出台省级实施细则。202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出台。同年8月1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8月20日起施行,成为全国层面首个省级实施细则,为社区矫正法有效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永利集团304am登录社区矫正教研室副主任刘泽鑫曾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社区矫正工作本身是司法行政性质的工作,因此,各地在不违背上位法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地区差异不同自行制定适合本地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则。《上海实施细则》是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细化规则,是根据上海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第二,推动形成全面规范的配套工作制度。起草制定了《关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对2014年以来制定下发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合法性和时效性进行了逐一审核,及时立改废,并编印成工作指导手册下发至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第三,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标准化工作水平。依法对全国首个国家级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标准化试点”成果《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标准》3.0版进行修订,并升级出版4.0版。

第四,优化完善三级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全市16个区全部成立了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厘清了社区矫正机构委托街镇司法所事项清单,明确了司法所日常工作任务。以加强机构建设为核心,创新、优化和完善了市、区、街镇三级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

第五,“按需施教”的工作模式初步形成。制定下发《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正、公益活动、适应性帮扶、未成年人教育帮扶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了以排摸研判需求、制定实施方案、深化落实措施、评估运用效果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按需施教”工作模式。

第六,社区矫正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有效推进。立足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执法实战化需求,推动社区矫正信息接入上海市“一网统管”平台、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地方平安建设管理系统。

第七,全市统一的社区矫正平台基本建成。实现市、区、街镇三级共享联通使用,设置18项执法督办要点,实现精准化信息核查反馈和业务提示督办。加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整合社区矫正中心监控、司法所监控、移动监控、电子定位监控、视频点名等5大功能,实现指挥一体响应、应急一体处置、资源一体整合。

第八,首席社区矫正官选聘工作正式启动。印发《首席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官试点,积极发挥首席社区矫正官的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

上海市司法局刑罚执行处处长黄栋介绍说,开展首席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关于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实践探索,也是我们积极贯彻落实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要求的重要举措。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首席社区矫正官是本市社区矫正条线领军人物,除做好个人本职工作外,根据邀请参与相关制度制定、疑难个案研究,发挥专业特长和经验优势,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提出意见建议。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牵头或参与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研究成果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等与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密切相关的资格证书的;牵头建立教育矫治工作室或系所在单位挂牌教育矫治工作室骨干成员,并定期开展业务工作;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扶帮教等方面创新了工作方法、提出过建设性意见建议或积累了一定经验成果,被市级层面采纳并推广的;在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中积累了一定工作案例,具有实际参考价值的;因业务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相关荣誉表彰的。首席社区矫正官是职业荣誉,不采取分级管理,不挂靠相应待遇。

第九,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方案》,抓住调查评估、审批事项管理、日常考核、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管理、失联查找、矫正终止、档案管理七个执法关键环节,部署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

8600 余人带来的监管挑战

目前,上海全市有8600余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这么多社区矫正对象分散在社区接受社区矫正,为监管带来了挑战。

尤其是当前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手段已明显弱化。比如,《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外出申请应当批准,同时对电子监管的批准权限、使用情形均作了严格限定,并且将使用情形严格限定为五种,没有兜底条款。这些规定,必然会极大限制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教育措施、手段的使用,监管难度大幅增加。此外,《社区矫正法》第十七条规定即便居住地“不适宜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决定机关仍然可以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不适宜社区矫正的对象的进入必然增加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难度。

刘泽鑫认为,服刑人员的人权保障与社会防卫二者之间并不是单纯的对立关系,“对于社区矫正而言,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权除了保护人权层面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利于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次犯罪的风险,这一点对于维护社会治安、防卫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但是,“单方面强调其矫正功能显然有失偏颇,社区矫正对象本质上毕竟是服刑人员。因此不能否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根本属性,这一点必须让社区矫正对象自己明白,因此在入矫时必要的告知以及矫正时严格的执行是不可缺少的。”刘泽鑫特别强调。

正因如此,“社区矫正机构不仅是要努力确保管得住,同时还要积极追求管得好。”黄栋如是说。

”首先,社区矫正对象有90%以上都是缓刑犯,这些人中初犯、偶犯、过失犯的情况较多,犯罪情节较轻,也有悔罪表现,应该说,适不适合将他们放在社会上接受社区矫正,这里是有一个严格认定标准的,同时决定机关在作出决定前也是要经过认真考量的,总体看大部分危险性较大的罪犯目前还是在监狱接受矫正。”黄栋介绍说。

“第二,社区矫正对象虽然在社会上接受社区矫正,但是也并非享受绝对无限制的自由。一是他们的情况我们会主动了解掌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方式核实相关情况。二是他们有主动报告的义务。社区矫正对象每天都需要通过手机APP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自己的情况。三是离开居住地要请假。社区矫正对象离开居住地,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四是违反规定要受惩罚。比如社区矫正对象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我们可以按程序对其使用电子定位装置进行监管。同时,如果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我们还可以提请将其收监。”

数据显示,去年疫情期间,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仅上半年上海全市就累计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4360人次,完成新收3020人次、解矫3549人次,同时,上海还按照联防联控、条块结合要求,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疫情告知书9465人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排摸7万余人次,电话、微信联系15万余人次,开展线上教育10万余人次、心理矫正9000余人次,开展手机app点名240万余人次,向村居委通报有关疫情防控信息4000余条,支持社区矫正对象复工复产1617人次,并实现了社区矫正队伍和社区矫正对象“零感染”。“这些数据从一个侧面也可以看出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为维护城市和谐安全稳定一直在默默付出努力。”黄栋表示。

此外,黄栋在发布会上还向记者介绍了社区矫正和监狱矫正的区别。

第一,环境不同。监狱矫正主要是在监狱中进行,有高墙电网与外界社会形成物理隔离,它以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为前提。而社区矫正对象是在不脱离社会的情况下进行矫正的,在矫正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自由要接受一定的限制。

第二,主体不同。监狱矫正的执法主体是监狱,承担具体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任务的是监狱人民警察。而承担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是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有四支队伍同时参与:一是社区矫正专职干部,总数约300人;二是从监狱、戒毒所选派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民警察,总数224人;三是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总数约800人;四是社区矫正社会帮教志愿者,全市登记在册的志愿者约有2万多人。其中,社区矫正专职干部和选派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身份是国家公务员,同时也是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依法履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是指通过公开招聘,由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支付工资报酬,主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是社区矫正辅助力量,协助执法队伍做好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工作。社区矫正社会帮教志愿者是热心社区矫正工作,他们是社区矫正重要的参与力量,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引导、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以达到让其回归社会的目的。

第三,对象不同。监狱矫正的对象主要是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第四,方式不同。监狱矫正主要是通过狱内管理、文化教育、生产劳动等方式实施矫正。社区矫正主要依托并充分运用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并通过组织开展一定的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和教育帮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

“社区矫正最显著的特征是社会化,在社会力量参与的深度、广度和形式方面,都是监狱矫正无法实现的。”黄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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