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讲坛|“谈谈法律人的刑法思维”学术讲座举办

时间:2024-03-14浏览:349

3月14日,永利集团304am登录“名家讲坛”第162讲在汇知楼举办。南京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国祥教授应邀以“谈谈法律人的刑法思维”为题作精彩报告。科研处处长刘军教授主持讲座,永利集团百余名师生参与本次讲座。

孙国祥教授指出,作为法律人,在复杂疑难刑事案件面前,首先要有正确的刑法思维方法。正确的思维有赖于规范性思维、理论性思维、形式与实质统一的思维和精确性思维这些基本的维度。其中,规范性思维的第一要义即坚守罪刑法定原则,规范意识既是法律思维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同样也是刑法思维的出发点。关于刑法理论思维,孙教授认为,刑法理论不仅累积了古今中外的刑事裁判的智慧,而且许多理论已经被实践反复检验,是相对成熟的被称为具有教义性质的内容。孙教授指出,理性的司法应该是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实质标准的把握,既要注意在规范内把握立法的目的性必要时也需要在规范之外作实质的判断。最后,孙国祥教授介绍刑法思维是精确性思维,精确性思维在定罪和量刑两个方面都应当体现。

孙国祥教授勉励在场的师生,刑法思维的养成无法一蹴而就,需要刑法基础知识的积累、现代刑法理念的滋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以及对大量案例的剖析。法律人面对复杂疑难刑事案件,需要有正确的刑法思维,才能够发现刑法问题并有理有据地从容应对。

互动交流环节,对于参会老师与同学们围绕讲座主题提出的相关问题,孙国祥教授一一做了详细解答。在总结中,刘军教授再次对孙国祥教授的精彩报告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孙教授从典型案例导入,娓娓道来,将刑法思维这一抽象概念与社会生活、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讲座过程中融入了大量实践案例,内容丰富、逻辑清晰、体系完整,深刻解读了刑法规范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刑法思维与刑法理论思维之间的关系,以及刑法理论为刑法思维所提供的各种支撑、指导和帮助。


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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