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永利集团304am登录“名家讲坛”第180讲在汇知楼举办。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于改之以“刑法数据治理的模式转换”为题,为永利集团师生带来了一场深刻而前沿的学术讲座。科研处处长刘军教授主持讲座,百余名师生现场聆听讲座。
于改之教授首先对数据安全和数据共享作为数据治理的基本目标进行了阐述。她指出,受数据赋权观念的影响,现行刑法采用了控制模式,重在禁止“获取”“泄漏”“窃取”数据的行为,并以此对滥用行为进行事前防范。然而,这种模式忽视了数据的公共产品属性,无法全面、有效地保护数据法益,导致既无法有效维护数据安全,也难以实现数据共享。
接着,于教授深入剖析了旨在规制滥用行为的利用模式作为刑法数据治理模式调整的现实方向。她提出,利用模式可以通过在刑法总则中设置专门条款,指导分则数据法益的解释,适当限制控制模式立法,从而发挥数据的独立价值。同时,她建议增加滥用算法罪、非法提供算法服务罪等罪名,以弥补现行刑法规范供给不足的缺憾。此外,于教授还强调了积极探索涉数据犯罪的违法阻却事由的重要性,以避免因刑法介入过度而抑制数据共享目标的实现。
在互动环节,与会师生就讲座主题与于改之教授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于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对师生们提出的问题给予了细致深入的解答。
源|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