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外省市新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7-09-22 浏览次数: 3
各二级学院:
经与夏阳派出所协商决定,各二级学院根据以下时间表,安排学生自行前往夏阳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及新身份证照片拍摄事宜,请学生先至学校保卫处(求实楼102室)领取预约单再前往夏阳派出所办理落户,无预约单的将不予办理,每天的人数控制在20人。因需录入身份信息,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学生请穿着深色有领的衣服,头发不要染彩色,前往拍照。
学生办理上述事宜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户口迁移证;
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并在空白处注明身高、手机联系方式;
四、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附件1:样张),请按样张填写。
信息采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0:15,下午13:15—16:15
夏阳派出所地址:华青路399号
时间安排:
法律学院 | 9/26、9/27、9/29、10/9、10/10 | 经济法学院 | 10/11、10/12、10/13 |
国际法学院 | 10/16、10/17、10/18 | 刑事司法学院 | 10/19、10/20 |
外国语学院 | 10/23 |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10/24 |
经济管理学院 | 10/25、10/26、10/27、10/30、10/31 | 社会管理学院 | 11/1、11/2 |
文学院 | 11/3、1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7 |
备注:
1.《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原则上为30天,但对于继续升学迁户至学校集体户的同学,《户口迁移证》不受此限制。
2.请各二级学院学生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拍身份照,如原身份证遗失等特殊原因要身份证明的,请至保卫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提前去办理。
保卫处
2017年9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