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外省市新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保卫处 发布日期: 2021-09-23 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2018年3月8日公布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及青浦公安分局夏阳派出所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外省市户口人员被本市设立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录取,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在新生入学当年由学校持新生名册到公安派出所集中办理户口迁入。(第四十条 ) ”,即2021年9月入学外省市户口新生如果要迁户口的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二级学院根据时间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安排学生自行前往夏阳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及新身份证照片拍摄事宜,因需录入身份信息,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原则上为30天,但对于继续升学迁户至学校集体户的同学,《户口迁移证》不受此限制。《户口迁移证》请学生自行保管,无需交至保卫处。二级学院学生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拍身份证照,如原身份证遗失等特殊原因要身份证明的,请至保卫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提前去办理。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7日下午16:00前提交《2021级外省市新生户口迁移人员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请发至police@shupl.edu.cn。
联 系 人:谢颖杰
联系电话:39225072
保卫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