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提示
信息来源: 保卫处 发布日期: 2024-04-03 浏览次数: 86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根据近期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及高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市教委在清明假期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和谐的良好秩序,现根据上级提示要求就清明期间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1. 各级领导要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狠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要从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抓紧抓实消防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消防火灾事故防范应对,防止出现失管漏管,杜绝防火盲区死角,确保校园安全可控。
2.各部门要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在清明节前开展一次以火灾防控为重点的安全大排查,重点排查用电用气用火、电气线路敷设、安全疏散条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安全一处,坚决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要重点针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运行完好。
3. 各部门即日起要结合实际,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充电宝等电子产品可能引发火灾的安全提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清明放假安全不放假”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同时,倡导师生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各类电子产品,避免过度充电、过度放电或外力损伤,做到规范使用。
4.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校园各场所水电气设施的安全管理与检查维保,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各类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食堂、教工宿舍、招待所、垃圾站、快递站、各类库房等场所的用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事关学校的发展大局,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共同守护安全和谐的美丽校园。
谢谢大家的支持配合!
学校保卫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