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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保卫处 发布日期: 2024-09-23 浏览次数: 10

广大师生:

自新生报到及开学以来,校园内车辆停放比较混乱、新能源车辆、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秩序,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氛围,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确保校园行车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出校园车辆实行分类管理,教职工车辆主要从南门和东门进出校园,学生车辆从南门进出校园,外引服务单位车辆(含非机动车)及各类后勤服务保障车辆(含非机动车)从北门进出校园;进校联系工作或参加活动的外单位车辆实行提前报备制度,报备后可从南门进出校园。

二、为确保车辆进出校园更加高效便捷,学校教职工和各外引服务单位的机动车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保卫处输入学校车辆管理系统。

三、校园内各类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共享单车)应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在非停车位位置停放,不得在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的车行通道等影响安全通行和管理秩序的位置乱停乱放。

四、校园内禁止摩托车行驶,禁止在校园内鸣喇叭,禁止超速行驶、逆行行驶,禁止自行车和电动车带人。

五、学生上课期间对教学楼周边局部道路进行封闭,学生课间相关车辆行驶需避开学生集中流动路段,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六、各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应减速慢行,在经过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及转弯时应提前减速并注意观察路口情况,注意避让行人和其它车辆。

七、师生购买电动自行车应购买正规安全质量可靠的产品,按规定办理牌照,并及时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备案。

八、新能源车辆及电动自行车应在校园设置的各专用充电场所进行充电,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及飞线充电;不得将电动自行车推入室内充电或者将电瓶拆卸后在室内外充电,不得超时充电(一般不超过6小时),也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和公共通道等场所。

九、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保卫处已在校园相关区域设置了共享单车专用停车位,请广大师生骑行共享单车后自觉将车子停放在地面标有绿色标识线的共享单车专用停车位内。

十、电动自行车驶出学校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校园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保  卫  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