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发布时间:2016-12-20

各二级分工会:

一年来,工会各级专(兼)职干部和广大工会会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维护教职工权益、参与民主决策、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鼓励先进,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请各二级分工会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范围为从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会专兼职干部,包括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各二级分工会主席;“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范围为上述人员以外的在职工会会员。

二、“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见《关于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办法(试行)》(见附件3)。

三、时间要求

2016年12月27日下班之前,各二级分工会将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校工会办公室302室并将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shupl.edu.cn。校工会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积极分子名单,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四、表彰方式

1、工会召开年度表彰大会;

2、向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

3、给与必要的物质奖励;

4、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建议记入本人档案。

特此通知

 

附件1:《优秀工会干部申报登记表》

附件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附件3:《关于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校工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