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教研室于2021年3月6日至3月11日开展了教育教学方面的讨论,老师们积极参加,根据自己的教学实践和心得提出了以下建议:
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如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切实体现应用型?针对这个问题,教研室有的老师认为,社会岗位越来越多的需要大量技术型人才持证上岗,纯理论教学或者偏重于理论教学的培养方式和社会需求脱节。建议由学校提供更多教师挂职锻炼的机会,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参与教师挂职单位的项目;另外,增设基金用于奖励含金量较高证书的持证学生。
针对夏季短学期实施的经验与不足,如何进一步优化的问题,有的老师认为,长学期(授课学期)有些课程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建议允许老师将少部分课时灵活从事用于户外、现场或实践教学,比如允许环境资源法课程将两课时用于户外环境认知或湿地公园现场教学,或者到法院进行案件审理的旁听或调研,可能比课堂讲授的效果要好,又能弥补夏季短学期的不足。
对于如何科学合理计算、折算课时工作量的问题,老师们普遍认为,50块钱或60块钱的课时费实行多年,已不适应物价上涨水平,也体现不了教师劳动力的价值。因此建议增加基础课时费,以240课时的2/3为基本课时工作量,其他课时实现多劳多得。(撰稿:何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