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相关要求(简化本)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0浏览次数:543

根据学校及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两类型导师(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及就业创业导师)具体职责如附件一、二。项目检查时,关于本科生导师制,需提供材料两类:

1.工作总结,不少于800字。

2.根据附件一、附件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注:2016年春季学期结束后,将进行项目检查,需提供上述材料,材料提交时间620号之前。

附件一: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的工作职责

1.科研创新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创新项目的前期论证与申报;项目研究的日常指导;项目研究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项目结项指导等;负责创新创业竞赛参赛团队的日常训练,参赛团队赛前辅导和集训、赛中指导和赛后总结等工作;可引导学生参与导师本人的科研项目,并对学生进行研究方法的训练。

2.学术提升导师对于学生的学术学业生涯进行引导,为学生考读硕士研究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

3.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研究方法讲座,组织三次学术沙龙,指导学生至少研读一本专业书籍。

4.填写指导记录,期末进行工作总结。

 

附件二:就业创业导师的工作职责

1.就业导师应指导学生选修专业实务课程,指导学生考取职业技能证书,指导学生课外实验实训及校外实习,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等。

2.就业导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选课指导会,两次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就业指导会。

3.创业导师须担任学生创业项目导师、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创业辅导。

4.创业导师须主动了解辅导创业团队或企业的发展情况,并正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

5.与学校团委保持沟通,及时通报学生创业项目指导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填写指导记录,期末进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