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基地及相关教师: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现就2021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指导思想
编制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国人大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十一届市委九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的意见》对立法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法治引领城市治理现代化和本市“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和主要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本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优化法治供给,紧扣本市“十四五”开局之年法治保障以及城市治理和民生关切,及时将相关立法项目纳入立法计划并推动实施。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执行党的决定,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真正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提高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一件成一件,为更好地助力本市“十四五”规划顺利起步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担负起中央赋予的新使命新任务,努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围绕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和协同立法等重点领域,聚焦本市“十四五”规划立法需求,结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中尚未提交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各申报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申报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成熟优先、急需先上的原则进行遴选。
(一)围绕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以及本市“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为加快本市建设“五个中心”、全力打响“四大品牌”以及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相关任务提供法治保障的项目;
(二)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的项目;
(三)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围绕城市治理现代化和民生关切提供法治保障的项目;
(四)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围绕生态环保重点问题提供法治保障的项目;
(五)适应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围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等提供法治保障的项目;
(六)适应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需求,围绕区域协同发展开展立法协同探索的项目;
(七)及时跟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立改废释进程,以及滚动推进2020年度立法计划需要列入的项目。
为了切实提髙立法质量,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从源头上把好立法项目入口关,对拟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草案成熟度等方面进行立项论证。
立法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拟申报项目先行开展论证,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立项论证报告和法规草案建议稿。立项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一是立法项目的背景依据、关键要解决的问题、实施的社会条件;二是现有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于建议立法项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否已有相关规定;三是如果需要通过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解决关键问题,具体列明其核心问题、关键性和创制性条款;四是新制定法规的,应当明确拟采用的法规体例,并就是否可以采用“若干规定”等简易体例形式作出说明,修改现有地方性法规的,应当明确采用修正或修订的模式。
(一)2022年9月下旬,法工委向市委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监察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律协等社会团体,本市部分高校和研究机构书面征集建议项目;
同时,向各区人大常委会书面征集建议项目,并通过各区人大常委会,向区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代表征集建议项目;向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书面征集建议项目,并通过各联系点向基层群众征集建议项目。
(二)2020年10月16日(周五)11:00之前,各申报教师按要求提交立项论证报告和法规草案建议稿(一式十六份)。立法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电子版可以登陆http://www.spcsc.sh.cn/点开飘窗附件下载)、立项论证报告(不少于3000字)和法规草案建议稿送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kyshupl@163.com。
联系人:郗培植 联系电话:38225172
办公室:求实楼205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
科研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