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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 | 生命学术两青春

信息来源:永利集团304am登录发布时间:2020-04-23浏览次数:214

倪老师正茂兄长,是我很敬佩的学者之一。称老师又称兄长,似乎有些不合传统,但确能概括我和倪老师的关系。几十年交往中,他亦师亦兄,影响和关照着我。认识倪老师,最早因为《中华法苑四千年》。1987年9月1日,俞荣根老师到北京开会,向在法大读研的我送了这本书。倪老师是书的第一作者(另有俞荣根、郑秦、曹培三位师长参著)。签名赠书时,俞老师特别介绍倪老师是他的好友,嘱我一定多向倪老师求教。此后,凡参加学术会议,只要见到倪老师,我都会逮着机会跟倪老师聊,一席话十年书的感觉是真有的。

最早见到倪老师,有照为证的,是1995年8月11-14日,在南京出席中国法律史学会的年会。那时倪老师已经55岁了,看上去三十五六岁一般,面容、身材、音质音量、言谈举止都印证了“风华正茂”的词义。我们这些三十五六的后生们,总喜欢纷纷拉着倪老师合影,说是要沾沾“驻颜有术”的仙气儿。记得我首次见到倪老师时由衷感叹:“看来,人如其名是真有科学根据的。您长辈给你起了个青春洋溢的好名字,于是您就天天向大家示范什么叫风华正茂了。”


健悦生活中的青春

倪老师在生命生活领域的风华正茂,几十年交往间,我真见识了不少。

他有军人般刚健体魄。身高腰直的倪老师,经常向我们演示着什么叫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加上动作敏捷,声音洪亮,如军人在演兵场上。近年开会见到他,仍基本保持矫健体格,让人难以相信他已年近八旬。

他长保青春思维。每次会期见面,无论大会发言,或私下讨论,每每思路清晰,观点突出,旁征博引,滔滔不绝。近年开会时仍屡见他就当时公众关注的重大时事热点发表学术分析,屡屡一针见血或入木三分。看着倪老师,我常常想,保持青春思维,可能是保持青春体魄的关键。

他喜欢与小青年们“厮混”。在会间参观考察时,无论车途步途,登山观水,还是出入展馆博园,他总喜欢跟小他几十岁的青年们一起,谈笑风生,从无话题隔阂,从无所谓代沟。他在哪里,哪里就是故事会,欢声笑语不断。

他谦逊揖让不抢镜。每逢会议大合影时,无论是有姓名牌排好座次,还是人们临时自动序年齿序燕毛,他虽屡屡被安排坐前排位置但屡屡坚决辞让,屡喜跟小青年们一起迅速登高上架,站到最后排。他常说坐前排太拘束,更喜欢在后排自由自在。他每次登高上架时动作轻盈快捷,屡引小青年们惊叹。

他闻鸡起舞健身不懈。我见到,每次会期入住宾馆后,只要不是暴风骤雨,天天起床最早、走得最远、锻炼最勤最力的,肯定是倪老师。有时我刻意早起晨练,出门常常碰到倪老师晨练归来。

他的青春焕发姿态,也常显于一些助人细节。记得有次年会间参观某景区时,我跟他一起走到一个石堆旁,想眺望远处景观的我正欲寻路迂回登石,倪老师却手足并用几秒钟攀上了石顶,回身一把将我毫不费力地“提携”了上去。五十刚出头的我,登攀竟不如七十师长。这情形,就如习武中懒惰的小徒弟,被功夫高深厉害的老师傅揪了耳朵,不免惭愧。


艰巨工程中的青春

倪老师的风华正茂更体现在学术探索上。有几件事,最能体现倪老师的学术青春活力长盛不衰。

首先是他完成的艰巨学术工程令人震撼。“震撼”绝非溢美,而是我从他几十年学术著述的劳动量巨大这一事实获得的真实感受。近三十年间,他的个人独著或主要执笔合著,仅我知道的,就有《隋律研究》、《中华法苑四千年》、《比較法學探析》、《法哲学经纬》、《生命法学引论》、《生命法学探析》、《安乐死法研究》、《激励法学探析》、《法律战导论》等9种,其中仅两种是合著。从数量上讲,若与部门法学学者比,并不算太多。但是,从著作的篇幅内容看,除最早的《隋律研究》外,几乎每部都是大工程。

我这里有倪老师签名赠送的《法哲学经纬》、《比较法学探析》、《激励法学探析》三本个人独著,就是大工程大工作量的典范。

比如《法哲学经纬》一书,其《经篇(上)》31章,总结阐发从古代到近代西方思想史上主要人物学派的法哲学思想体系及特色;其《经篇(下)》34章,全面总结阐发中国从夏商周到近代主要流派人物的法哲学理论;其《纬篇》29章,是法哲学主要理论体系包括其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进化论的全面系统梳理阐发。全书94章,1124页,近93万字,在法哲学研究领域,可谓有些经天纬地的情怀和气魄,对于我国学人站在中外比较立场上把握法哲学的体系构成和既往历史,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本书,刚拿到时,我以为是学术论文归类汇编,后来发现是有完整逻辑的学术整体工程。

又如《比较法学探析》,全书共17章,930页,105万字,内容分为三编。第一编《比较法学研究》7章,全面总结阐发比较法学的基本体系(概念、对象、范围、性质、地位、特征、任务、方法、分类、发展史等)。第二编《制度法律文化比较研究》6章,全面总结阐发不同国家、不同法系、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之间比较研究学说,以及各种法律体系、法律规范、法律概念、法律原则之间比较研究学说。第三编《行为法律文化比较研究》4章,全面总结阐发了关于立法行为比较、司法行为比较、执法行为比较、守法行为比较等四方面的相关学说。据我所知,这是我国内地的理论法学界在比较法学方面篇幅最大、内容最全面的学术著作。

再如《激励法学探析》,又是一个巨大工程。全书14章,71万字,全面系统地构思阐发了“激励法学”的基本学术体系,可以说是这一法理学分支学科的开山或奠基之作。

三部大书,从篇幅讲,共267万字,平均每本近90万字,是一般学术著作篇幅(平均30万字)的3倍;从内容讲,或全面系统梳理中外法哲学思想的进化史,或全面系统阐明比较法学的学术要义、宗旨和领域,或筚路蓝缕地开创一个新的分支学科,这样艰巨的工程几乎仅以一人之力完成,在我认识的理论法学家中似无第二人。三个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的工程,如果交给我,大约只能望而生畏、望而兴叹,望风而逃了。如此重大艰巨的工程,一个普通学者,没有什么职务资源,完全靠焚膏继晷、夜以继日、呕心沥血。若无特别充沛激荡的青春力量支撑和推动,显然是完不成的。尤其是,对于一个从花甲头到古稀尾期间的学者而言,要完成如此既艰且巨的学术工程,没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巨大的青春力量是不可能的。


开拓创新中的青春

倪老师的学术开创、开拓或创新精神令人敬佩。倪老师的学术创新,主要体现在科技法学、生命法学、激励法学三个方面的开拓性劳动及其成果上。

关于科技法学,早在1990年初,在国内科技界、法学界刚开始谈“科技法学”话题不久,倪老师就正式出版了《科技法学导论》。三十年过后再看这本书,我们发现它仍是科技法学领域的重要奠基之作,是最早最系统以汉语阐发科技法学体系的著作。这部书,10编35章,近40万字,在科学法与科技法学、科技社会关系、科技行政关系、科技民事关系、科技国际关系、科技规范的法律保障、高新技术发展的法律调节等多方面,在前人已经有过的零星探索及境外相关成果译介的基础上,做了一个集成式、开拓性、奠基性的建构工作,为这一学科在中国内地的正式成形和立足作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在改革开放才十余年之际,就为国人描绘并解说了原子能法、信息技术法、生物技术法、高技术区立法等全新领域的未来法学镜像,一名没有科技背景的纯社科学者完成这一事业尤其是非常不易的。

关于生命法学,倪老师独著或合著了《生命法学探析》、《生命法学引论》、《安乐死法研究》等专著8本,成为中国内地生命法学领域的最初拓荒者之一。在《生命法学引论》的“分论”中,倪老师与合作者陆庆胜先生就与人体实验、人类辅助生殖、生命终结、基因重组、克隆技术等现象中的法律问题,从生命法学的视角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学说建构,在中国内地理论法学领域这也是有开拓意义的重要工程。

关于激励法学,这是我觉得最应该大书特书的开创性事业。倪老师的《激励法学探析》,是我近四十年学术生涯中见到的最有学术开创性的法理学著作之一。在书中,倪老师就激励法客观现象、激励法定义、激励法学研究对象范围和意义、激励法的特征和属性、激励法的价值和原则、激励法的结构、激励法的分类、激励法的运行及救济途径等一系列问题,分别进行了开拓性探讨和理论建构。这一奠基性的工作,对于根治我们民族潜意识中五千年来根深蒂固的白内障—刑(罚)本位法律观而言,可以是一副真正对症的苦口良药。其实,法本来就有激励、惩罚等多种功能,激励性法律规范或激励法本来就是无可否认的客观存在。即使是重刑主义的先秦法家,也并未将罚(刑)视为法的全部,他们仍以赏和罚为法之二柄。通过奖赏激励国民做国家期待之事以建构理想的政治法律秩序,这是古今中外法律的通例。且不说今日中外法律中关于对做国家特别期待之事的人给予直接物质奖赏或荣誉奖赏的规定,就是法律中关于各种赋予权利、确认权利、澄清利益边界的规定,其实都可以看成激励法。说激励法内容占据法律的半壁江山也不为过。

激励法学研究意义重大。认识到法律的激励功能,有助于消除国人对法律的传统疏离感、厌恶感和恐惧感,有助于建构对人权保障为本的新型法律体系的认同感、亲和感,让法治真正深入人心,使国家法治真正建立在国人心理认同之上。倪老师这一著作的意义正在于此。西南政法大学已经成立了激励法学研究中心,倪老师被聘为该研究中心顾问,相信母校同仁将会在倪老师带领下将这一学科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

倪老师的学术开拓创新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我。这种影响,在我和景良兄主编的《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中就有显著体现。在这本教材的“前言”中,受倪老师“法律史乃是人类自身解放的历史,解放人类乃是法律的根本功能”的重要判断之启发,我们得出了“中国法制史是华夏文化政治共同体寻求自身解放途径的历史”(《批判与重建:中国法律史研究反拨》,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的结论。我承认,倪老师观点的确有正本清源、醍醐灌顶的启发效果。在该书的第十一章即隋代法律制度章中,我们又引用了倪老师中“隋律实际上相当程度上存留于唐律之中”、“《开皇律》为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的里程碑”(《隋律研究》,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等判断,将这两个判断作为关于已经失传的隋律之历史地位的可信结论推荐给了读者。一部法史教材,两次引用或推介同一学者的学术观点,足见倪老师学术观点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也足见倪老师对我们的启发之大。此种情形,在中国内地法学教材编写史上也是较为少见的。


批评反思中的青春

倪老师是理论法学界最勇于反省学界成说和例行研究模式的学者之一。这种批评反省精神,正是倪老师的学术青春的有力表征之一。

2002年春末某日,在中南政法工作的我,接到倪老师电话约稿。他要我写一篇对当前法律史研究模式或方法加以反省的文章,加入他主编的一本法律史学术反思文集。直到9月1日左右,勉强挤时间断断续续写完了《法律史研究的“文化解释”使命——兼论传统法律史研究的局限性》一文,匆匆交给法律出版社蒋浩编辑,勉强赶上排版。11月24日,在中国法律史学会上海年会上,我首次见到了新墨飘香的《批判与重建:中国法律史研究反拨》一书,该书作者有倪正茂、俞荣根、杨一凡、田涛、陈晓枫等五位师长和我共6人。作为主编,除了构思、统稿和最后校对外,倪老师还执笔撰写了序言,约20页1.4万字左右;又写了《中国古代法律功能再审思》一文,约100页7万字左右。两者合计8.4万字,占全书三分之一多(全书总字数23.4万)。

这本书作为对在苏俄革命影响下形成的中国法律史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进行全面反省的著作,一问世即引起了较大反响,以至于有上海年会闭幕式那场小风波。一部以反省新中国五十多年法律史学术思维模式为主旨的著作,当然会将这一时段重要学者著述作为分析对象,当然会提出一些商榷或批评意见,可惜引起了某些学者的误解,我也因此涉嫌不敬而被衔记。一年后出版的《﹤崇德会典﹥﹤户部则例﹥及其他》一书,事先未告知就将我一年前在《现代法学》上发表的(评论《中国法制通史》多卷本)书评收入该书且不注明出处或原载刊物,有意无意给人们一种论战双方都有我的错觉以为儆惩。好在我自信赞乃当赞、否乃当否,毫无城府而问心无愧,故近二十年不置一词以自辩。

在《批判与重建》中,倪老师最着力反省和批判的是“法律史为阶级压迫史”的定型思维,着力建树的是“法律史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历史”的判断。他痛感“此前400种以上中国法律史著作教材,都是以阶级分析为纲、以阶级斗争为经、以彻底批判为纬编织起来的”。他直言不讳地指出:“这样做,既违背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又违反法律史发展的客观事实,还造成了对法律史本来面目的错误认识,更连类而及地产生了对当代法律的错误认识。”倪老师认为,法律文化创造,本质上也是人类争取自由解放的过程;人类只有也正是在创造文化包括法律文化的活动中获得自由解放的。人类争取自由解放的历史,既包括利用法律来摆脱所遭遇的自然束缚、争取对自然的自由的历史,也包括利用法律来摆脱所遭遇的人文束缚、争取对社会的自由的历史;把法律史仅当成阶级压迫史,掩盖了法律史的真正本质。“(中国)法制史的总体趋势是使中国人民逐步地争取越来越多的自由,逐步地走向解放”,即使有秦二世、隋炀帝时期那样的暂时法制倒退,但中华民族争取自身解放的进程会通过“秦亡汉兴、隋亡唐兴”之类变革一再重启。也就是说,即使有某些阶层或群体因知识或私利之障碍或局限,在一定的时间段里制造或僵守某些有害自由解放的法律,但追求自由解放作为人类政治生活共同体长时段总体目标从来没有正式放弃过。

倪老师的这一反省结论,其重要意义,既在于重新认识法律进化历史进程,也在于重新建构法律史学。所谓重新认识进程,就是对法律文明史持一种真正有科学精神、理性态度的高屋建瓴洞见,尽可能探索历史事实真相和还原历史内在逻辑,不受狭隘政治意识形态立场特别是阶级仇恨史观的局限。所谓重构法律史学,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我只知道一门科学,那就是历史科学”(恩格斯语)的立场,将法律史学术真正还原为认识历史本质和规律的科学,不再将法律史学主要当成贴政治标签特别是控诉剥削阶级压迫、怨恨祖先落后的工具。

倪老师的反省结论,近二十年过后重新品味,发现其正本清源意义更加凸显。倪老师的努力,在于将法律史学还原为法律文明发展进化历程的评估反省工程,为法律史学术的历史转型重构作出了重要的尝试。中国法律史学术得以从半个多世纪的阶级分析斗争叙事中走出来重新获生命活力,特别是近二十年间法律史学术研究视野和领域的全面拓展,包括新一代“新法律史学”的顺利开启,与倪老师等一代学人历难犯险地率先反省和倡导应该是分不开的。

倪老师今年年届八十,弟子们倡编文集为寿志庆。因见朋友圈所传俞荣根和徐炳兄长为倪老师贺寿文字,我间接获悉此事并主动请求加入。我主动要求写这篇文字,一是因为感念倪老师学术见解对我的真实启发,二是感念倪老师对我的长期关怀提携(记得倪老师多次为重新求职或参与学术评奖的我撰写推荐评语,还曾一度动员我加盟他所在的大学),三是有感于倪老师生命和学术双重青春旺盛堪为典范,四是有感于他作人大代表时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当真了用堪为典范。这篇文字,匆忙急就,不足以述我心言之十一。写作中,因查阅倪老师著作及事迹,对倪老师成就贡献有了更多了解,始悔过去数十年对倪老师了解太少因而经常错过受教益机会。

愿倪老师兄长八十华年诠释的生命学术双重青春典范,如鲜花继续怒放!

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

范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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