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戎恩 (永利集团304am登录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
1.构建营商环境法治指数有利于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近年来,营商环境已经成为我国热门话题。依法治国、市场经济是我国治理国家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而两者的结合,落脚点就是要求营商环境法治化,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政府需要制定适合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以防范局部地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恶化,改善前几年出现的营商环境下滑问题。营商环境法治指数的考核结果可以用来检验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成果,总结政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经验、教训,预测未来政策的发展走向,激励政府部门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从而持续稳定推动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2.构建营商环境法治指数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指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改革开放已经四十年,宪法明文规定发展民营经济,为什么还会出现民营经济退场论?说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缺乏刚性条款,相关条文没有“牙齿”,谁违反就违反了,给国家人民造成严重影响,却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从法律制度建设角度分析,我们缺乏相对科学的可衡量可操作的动态的能够及时发现波动的营商环境法治状况的评估体系。营商环境法治指数可以为社会提供一个客观的衡量指标,防止局部地区营商环境倒退、恶化。
3.构建营商环境法治指数可促进推动建立综合性的国家法治指数。类似于经济特区建设、自由贸易区建设,可以在局部地区先行先试,总结经验,为全国复制推广提供经验。如同我国制定民法典,在全面制定颁布没有达成共识以前,先制定物权法、合同法等组成部分。所谓成熟几个制定几个。营商环境法治指数建立,有利于建立全面的国家法治指数。建立我国自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指数,也只是时间问题。
4.中国营商环境法治指数构建,可以提高国家法治软实力,提升国家国际形象。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围堵中国崛起,屡屡攻击中国的人权、企业所有制、私有财产权保护等法治问题。构建我国营商环境法治指数,与世界法治指数共同共存,相互借鉴和而不同,进一步凝聚、提升中国法治竞争力。协和万邦,依靠硬实力,也依靠软实力,两手都要强,一定范围内主要依靠的还是软实力。
5.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治支持与保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与法治评估分析,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制度保障。目前“一带一路”投资企业取得了不少成就,也遇到一些困难,投资风险不容忽视。但是长远来看,意义深远。因为中国人是最擅长经商的民族,中华民族又是最勤劳的民族。根据上海市浙江商会法律委员会通过世界各地浙江商会统计,在东盟十国、北美、欧洲生活的外国人,华裔生活水平显著高于其他族群。在意大利,温州人来了,浙江人来了,本地人、其他族群纷纷退出相关产业,其吃苦精神与聪明程度无法相提并论。海外中国人已经将近六千万,经济实力日益壮大。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全世界投资与日俱增!假以时日,仅仅是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我国企业认同我国营商环境法治指数,该指数就是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指数。假以时日,国内外制度供给充分完善,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人走出去,引导世界经济的,一定是中国人、中国企业!
6.指数建立能够进一步增强企业界人士、投资界人士信心。当代经济说到底是信心经济。大家担惊受怕,股市就会长期萎靡不振,资本外流,企业人才流失,投资指数负增长。新冠肺炎疫情在美国暴发,美国股市连续四次启动熔断机制,这就是美国人对美国经济受疫情影响而产生不确定因素的信心表现。
构建我国营商环境法治指数路径、机制与基本内容。
1.构建我国营商环境法治指数的路径:第一步(三年)初步建立我国营商环境法治指数指标体系,主要评估国内30个省市自治区,每年公布指数报告。第二步(三年)评估对象扩大为设区的市。完善法治指数各项指标,完善运行机制与体系。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法治环境评估初步报告。第三步(三年)为国内设区的市、世界各国华人华侨资本企业,提供具有公信力权威性的营商环境法治指数报告,为全世界华人企业服务。为世界企业投资中国、华人企业投资世界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
2.我国营商环境法治指数的运行机制。指数建设重点与难点在于实现其客观公正,只有具备公信力才能有影响力,才会有生命力,才能可持续发展,其中运行机制至关重要。不然只是自娱自乐,浪费纳税人公共资源。如何使指数具有公信力?在我国现实法治国情基础上,首先指数设计由哪家单位牵头比较合适?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全国工商联?中国社科院?著名大学?个人认为由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牵头比较合适,可以保持其相对独立性与权威性。运行机制上,建议积极创新科研市场取向体制,实行完全的市场化机制。成立跨学科专家指导委员会,设计完善各项指标。采取财政购买服务方式,将各项指标分解,每年向全社会智库公开招投标获取。
3.我国营商环境法治指数设计基本内容与体系。可以参考WJP指标设计,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特点,以及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进行指标设计。初步可以设计为6个一级指数,36个二级指数,216个三级指数。6个一级指数分别为:(1)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监督保障我国市场经济运行质量状况指数(包括监督指数、税负指数、平等保护企业所有权)。(2)法律制定过程民主、公开、公正、稳定指数。这一组指数侧重以公正、公开和稳定的立法体系(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托。包含立法权来自于人民的授权、立法进程人民参与程度等指标。(3)法律平等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自由权、营商权等指数。这一组指数侧重于法律保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功能指数。如:法律保护拥有、转让、租赁或许可财产的权利(包括不动产、个人财产和知识产权)。法律禁止任意剥夺财产之行为,包括政府未作正当补偿而征用财产。法律禁止并惩罚侵犯财产的犯罪。法律保护从事合理监管下的私人经济活动之权利。(4)政府及其官员均受法律约束指数(该指数部分可与廉政指数重合)。这一组指数强调了营商环境法治的宪法化和制度化背景,以此来保证市场经济不受来自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干预。(5)司法人员胜任职务,独立审判。这一组指数则突出了营商环境法治需以独立自主、德才兼备的法律人群体为保障。可谓公正司法指数。(6)社会媒体舆论监督指数。对于侵犯公民、法人财产权,限制妨害财产权行使,破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社会媒体有舆论监督权利,不受打击报复。
篇幅所限本文不对36个二级指数、216个三级指数设计展开论述。
世界二千年文明史,中国前面1800年GDP都占世界的四分之一,中国曾经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这种领先地位包括制度建设的领先地位!如土地制度、教育制度、官员选拔制度,中国回归到自己历史上正常的位置,中国人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民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们这一、两代人的责任和使命!构建我国自己的营商环境法治指数评估体系,是其中的一步台阶!
来源:2020年8月12日《法治日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