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已结束,本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可在学工信息系统上申请参与勤工助学,学生应在申请理由中详细说明个人工作能力、特长、学习成绩现状、家庭经济等方面的情况。辅导员及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进入学校勤工助学数据库,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向各用工部门推荐勤工助学学生,未获得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优先推荐。
学生申请时间:2014年10月17日—24日;学院审核截止时间:10月28日。
联系人:滕春艳 联系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