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已结束,本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可在学工信息系统上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应在申请理由中详细说明本人学习、生活、社会活动等各方面表现以及家庭经济具体情况。
具体流程:
1.10月17日—22日,学生网上提交申请,系统内下载word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交至辅导员处。
2.10月22日—24日,辅导员及学院审核通过,并将纸质申请表签字盖章后(院行政章)交至学工办滕老师。
联系人:滕春艳 联系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