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一认定”的规定,永利集团学生工作部从即日起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上海市四部门联合下发的《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沪教委规〔2019〕7号)精神和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沪政院学〔2019〕200号)的要求,今年永利集团将继续在申请过程中采用学生的个人承诺制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量化测评制。现将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步骤布置如下:
一、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预科生)网上申请和提交佐证材料:2020年9月21日开始
1.网上申请。学生(研究生、本科生、预科生)登录永利集团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ms.shupl.edu.cn(用户名为学号,未修改过密码的学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进入“学生工作”中的“困难认定申请”模块,根据要求如实填写。
①老生网上申请时间:9月21日至9月25日。
②新生申请时间:9月28日-10月8日。须先提交之前寄送的申请表给辅导员,再进行网上申报,相关内容必须与前表一致。
③转专业学生统一在新学院认定,先提交纸质版认定表(附件2)给辅导员,确定申请资格, 9月29日-10月8日再进行网上申请。
2.提交佐证材料。属于特殊群体类型(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等)和家庭遭受意外事件、重病就医等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必须提供纸质版的佐证材料。其他佐证材料连同前述材料一并在量化测评前提交给辅导员。
二、量化测评与民主评议: 10月9日——10月15日
1.各学院应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与审核工作;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和不少于学生总数10%的学生代表在内的认定评议小组,并将小组成员名单在相应范围内提前公示。
2.申请学生如实填写《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附件3),对所填信息实行个人承诺制。若后期发现造假,将取消评选年度的所有奖助评选资格,并追回相应资助金额。
3.认定评议小组组长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突发状况、消费因素等方面,对提交的《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进行评议打分,并进行综合评价,作为最终确定该生家庭经济是否困难以及困难等级的重要依据。
4.经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将初评结果通过系统上报学院认定工作组,陈述理由不少于30字。初评结果分为四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和家庭经济不困难。同时上交量化测评表纸质版。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 10月16日——10月23日
1.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全院初评学生进行线上和线下评审。并在认定过程中应随机抽查10%-15%的申请者,通过个别谈话、信件、电话、家访、大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核实和书面记载。最终确定学院初审名单。
2.学院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出现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应及时去除信息。
3.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院认定工作组线上通过后,应通知学生下载打印《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此表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署个人承诺,申请人、评议小组组长、工作组组长签名处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四、学工部复核:10月23日-10月30日
学院报送初审名单和相关认定材料给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中心负责审核认定材料、认定过程和认定依据执行情况,形成复审意见和送审名单后 ,报请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相关材料报送与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撰写《2020-2021学年***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审报告》,包括认定工作的依据、过程和结果等情况,经学院认定工作组签字认可后加盖学院行政章。
2.各学院10月23日(周五)下午15点前将纸质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量化测评表》、系统导出的《汇总表》、评审报告及抽查记录一式一份交至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注意:以上表格都须A4纸正反两面打印),所有材料须加盖学院行政章和领导签字。各学院须将认定过程相关材料复印留底备案。
3.各学院上报的材料由资助奖励中心负责整理装订,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于开学后八周内,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信息录入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对于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各二级学院在本项工作开展中,要结合教育部传送的特殊困难学生名单和地方政府资助项目审核的学生名单等情况,主动关心与引导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困难认定,帮助他们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 办公地点:主教108B 电话:39225041
特此通知。
附件:
1.《永利集团304am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学生工作部资助奖励中心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