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文件精神和《永利集团304am登录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为激励永利集团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高创新能力、全面发展,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永利集团已注册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励比例和奖金标准
见学生手册《永利集团304am登录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三、各学院资金分配情况
专业类型 | 院系名称/基层单位 | 人数 | 资金(元) |
学硕(老生) | 法律学院 | 156 | 468000 |
经济法学院 | 40 | 120000 | |
国际法学院 | 39 | 117000 | |
刑事司法学院 | 70 | 210000 | |
经济管理学院 | 12 | 36000 | |
政府管理学院 | 20 | 60000 |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25 | 75000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9 | 117000 | |
专硕(老生) | 法律学院 | 54 | 129600 |
经济法学院 | 13 | 31200 | |
国际法学院 | 58 | 139200 | |
刑事司法学院 | 17 | 40800 | |
人工智能法学院 | 3 | 7200 | |
经济管理学院 | 16 | 38400 | |
政府管理学院 | 20 | 48000 |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14 | 33600 | |
学硕(新生) | 法律学院 | 70 | 105000 |
经济法学院 | 22 | 33000 | |
国际法学院 | 17 | 25500 | |
刑事司法学院 | 33 | 49500 | |
经济管理学院 | 5 | 7500 | |
政府管理学院 | 21 | 31500 |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10 | 15000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7 | 25500 | |
专硕(新生) | 法律学院 | 11 | 13200 |
经济法学院 | 3 | 3600 | |
国际法学院 | 49 | 58800 | |
刑事司法学院 | 4 | 4800 | |
人工智能法学院 | 22 | 26400 | |
经济管理学院 | 11 | 13200 | |
政府管理学院 | 15 | 18000 | |
语言文化学院 | 5 | 6000 |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15 | 18000 |
说明:
1.奖学金的金额原则上不能在学硕和专硕之间调剂使用。如果出现专业班级内不能完成名额的情况,资金额度可在同一年级同一类别内调剂。
2.若出现专业人数特别少的情况,可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等级或名额调整,并上报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3.以上学生人数,来源于10月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并去除各学院最新上报的学籍异动情况;若属于特殊情况需增加参评学业奖学金的,二级学院请提交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四、组织机构
1.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和监督本次评审工作,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负责组织具体的评审工作。
2.二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和初评等工作。
五、评选条件及成果认定时间
1.评选条件参见学生手册《永利集团304am登录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各学院评奖细则。
2.参评学业奖学金的依据是综合测评成绩,成绩和成果认定周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六、评审程序
1.个人网上申报(10月23日-10月25日):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学院初评(10月26日-11月3日):二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对申请者相关情况进行审核,产生初审名单,并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院级公示期间及时向相关权限部门反映。
3.学工部复核: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审核院级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提交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
4.学校审核和校级公示(11月7日-11月14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送审名单。审议通过后,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校级公示期间及时向相关权限部门反映。
七、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请于11月2日之前先行在学工系统上提交初审通过名单,填报拟推荐学生的综测排名;并报送①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学工系统上下载打印,一式一份)、②评审报告(内含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
注意:汇总名单要有序号、并按照学生类型(学硕/专硕)和奖项等第(一、二、三等奖)进行排序。
2.另行通知打印个人申报表(学工系统上打印,一式两份)。
以上纸质版材料需加盖二级学院行政公章,个人申报表还需本人黑笔签字确认。
联系人:傅瑾 学生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