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文件精神和《永利集团304am登录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为激励永利集团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高创新能力、全面发展,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永利集团已注册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励比例和奖金标准

见学生手册《永利集团304am登录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三、各学院资金分配情况

专业类型

院系名称/基层单位

人数

资金(元)

学硕(老生)

法律学院

156

468000   

经济法学院

40

120000   

国际法学院

39

117000   

刑事司法学院

70

210000   

经济管理学院

12

36000   

政府管理学院

20

60000   

上海纪录片学院

25

75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39

117000   

专硕(老生)

法律学院

54

129600

经济法学院

13

31200

国际法学院

58

139200

刑事司法学院

17

40800

人工智能法学院

3

7200

经济管理学院

16

38400

政府管理学院

20

48000

上海纪录片学院

14

33600

学硕(新生)

法律学院

70

105000

经济法学院

22

33000

国际法学院

17

25500

刑事司法学院

33

49500

经济管理学院

5

7500

政府管理学院

21

31500

上海纪录片学院

10

15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7

25500

专硕(新生)

法律学院

11

13200

经济法学院

3

3600

国际法学院

49

58800

刑事司法学院

4

4800

人工智能法学院

22

26400

经济管理学院

11

13200

政府管理学院

15

18000

语言文化学院

5

6000

上海纪录片学院

15

18000

说明:

1.奖学金的金额原则上不能在学硕和专硕之间调剂使用。如果出现专业班级内不能完成名额的情况,资金额度可在同一年级同一类别内调剂。

2.若出现专业人数特别少的情况,可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等级或名额调整,并上报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3.以上学生人数,来源于10月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并去除各学院最新上报的学籍异动情况;若属于特殊情况需增加参评学业奖学金的,二级学院请提交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四、组织机构

1.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和监督本次评审工作,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负责组织具体的评审工作。

2.二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和初评等工作。

五、评选条件及成果认定时间

1.评选条件参见学生手册《永利集团304am登录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各学院评奖细则。

2.参评学业奖学金的依据是综合测评成绩,成绩和成果认定周期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

六、评审程序

1.个人网上申报1023-1025日):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学院初评1026-113日):二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对申请者相关情况进行审核,产生初审名单,并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院级公示期间及时向相关权限部门反映。

3.学工部复核: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审核院级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提交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

4.学校审核和校级公示117-1114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送审名单。审议通过后,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校级公示期间及时向相关权限部门反映。

七、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请于112日之前先行在学工系统上提交初审通过名单,填报拟推荐学生的综测排名;并报送①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学工系统上下载打印,一式一份)、②评审报告(内含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

注意:汇总名单要有序号、并按照学生类型(学硕/专硕)和奖项等第(一、二、三等奖)进行排序。

2.另行通知打印个人申报表(学工系统上打印,一式两份)。

以上纸质版材料需加盖二级学院行政公章,个人申报表还需本人黑笔签字确认。

联系人:傅瑾    学生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