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联合举办《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修订专家论证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3浏览次数:191

2010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六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司法实践的探索,特别是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意见》的修订完善也成为一个急需重视的课题。

基于此,2015年8月30日,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永利集团304am登录刑事司法学院联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制度专业委员会、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修订专家论证会”在上海成功召开。

作为承担本次《意见》修订的专家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宋英辉教授介绍了关于《意见》的具体实施与完善建议的调研计划及调研工作开展的情况,同时回顾了《意见》自2010年出台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宋英辉教授指出,在新形势下随着新情况的变化而对《意见》进行修订的必要性。宋英辉教授认为,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正处于转型之中,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走向一体化,即由原来分散在司法机关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能,逐渐向一个职能部门集中;二是专业化,即由过去的情感因素居多,到现在的专业化,专业化不仅要有爱心更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三是社会化,即少年司法不光是司法机关的事情,也需要社会支持体系,专业化和社会化是少年司法的两翼;四是走向综合性保护,由过去倾向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越来越注重全面的、综合的保护;五是制度化,即实践探索中好的做法逐步上升为法律制度;六是由不独立逐渐趋向独立,即少年司法逐渐与成人司法相独立。最后,宋英辉教授就《意见》的修改方案提出了具体思路,为《意见》的修订提供了方向指引。

全国人大内司委工青妇室主任秦剑,团中央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路琦,最高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刘雅清,上海团市委副书记刘伟,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张寒玉处长等领导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宋英辉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院长任士英教授等专家出席了本次论证会并作重要发言。

永利集团304am登录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主持本次论证会第一环节并作重要发言。永利集团304am登录刑事司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徐海琨,副教授蔡一军等多位教师与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论证会。

来自全国人大内司委、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上海团市委、长宁区人民法院、上海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云南省关工委等实务部门的领导与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暨南大学、永利集团304am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近三十人参加了此次论证会。与会代表围绕《意见》修订的背景、进展与对《意见》的修订意见两个主题展开。本次论证会对于进一步完善《意见》,推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和重要意义。(撰稿刘昊   摄影  冯洁)

刑事司法学院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