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岳晓琳 凌蔚 杜楠 发布时间:2013-02-18 |
他的父亲,5年前就因为糖尿病、胆结石、肾结石等疾病,卧床不起,命悬一线; |
他的母亲,身处重庆贫困山区,肩负着照顾重病丈夫和年迈婆婆的重任,无法走开; |
他唯一的哥哥,远在新疆摘种棉花,一旦放下手上的活,一年到头就白忙活了。 |
他和其他大多数异地失足少年一样,从被抓入狱到庭审,都未能见到亲人的身影;但比其他失足少年幸运的是,他在庭审中感受到了亲人的温暖。 |
1 |
异地少年: |
意气用事惹出祸端 |
干活规规矩矩,很少说话,是工友们对年仅16岁的杨乐(化名)的评价。 |
这个来自重庆贫穷山区的孩子,在朋友和老乡的帮助下,走出家门“闯世界”已经一年半了。他跟着朋友,先到广东江门,再到佛山,辗转进入高明一家砖厂打工。砖厂老板对杨乐还不错,只派一些放板、码砖的活给他干,发的工资也挺公道的,在生产旺季,杨乐一个月往往可以赚两三千元。 |
砖厂的地理位置非常偏僻,周围除少数几栋居民楼之外,就是连片的荒地,没有任何娱乐设施。工人们长期过着车间与宿舍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如果不能融入其他工友的生活群里,生活简直让人窒息。 |
2012年7月,厂里刚发了工资。杨乐与几个工友到距离工厂近10公里的一家KTV唱歌消遣时光,期间他们喝了几瓶啤酒。离开KTV时,他们遇到一伙骑着摩托车的青年。也许是对方老在他们面前晃悠让他们感觉是在挑衅,也许是酒精上头了看对方不顺眼,有工友招呼同伴们拿起铁管、刀等家伙,“教训”这班“摩托党”。 |
因为害怕不跟着去会被孤立甚至被打,生性怯弱的杨乐选择了随大溜行动。打完架的第二天,杨乐如同往常一样,在砖厂里放板码砖。直到十多个便衣警察过来,把他和其他工友带走,杨乐才感觉到事态的严重。 |
经法医鉴定,对方有两人构成轻伤。于是,警方对六名参与斗殴的工友实施刑事拘留,而杨乐是其中唯一一名未成年人。 |
在看守所里,杨乐第一次感觉到无助,脑子一片空白,心里怕得要死,非常想家,怀念父亲那宽厚可靠的胸怀。他给爸妈及哥哥写了七八封信,但最终都石沉大海,毫无回音。 |
2 |
重病父亲: |
命悬一线被蒙鼓里 |
在遥远的重庆山区,杨父并不知道儿子的遭遇。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拨通了杨乐家的电话,接电话的是杨乐的母亲。小儿子犯罪的消息,顿时让这个纯朴的农妇没了主心骨。她犹豫再三,但想起重病的丈夫和年迈的婆婆,最终还是表示无法参加庭审。 |
杨乐的爸爸,今年55岁,患有糖尿病、胆结石、肾结石等疾病。由于支撑基本生活都非常困难,杨乐的爸爸根本没有钱住院进行系统治疗,从5年前就开始卧床,依靠坚强的意志与病魔斗争,实在疼得不行,就让妻子去镇卫生院买点止痛药。但即使这样,家里还是没剩下几个钱。为了照顾丈夫和老人,杨妈妈许多年前就弃耕了,养鸡养鸭更是无从谈起,家里没有一件电器。两个儿子出去打工前,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亲友的接济。 |
在杨爸爸的记忆里,杨乐两兄弟都非常孝顺。大儿子高中毕业后原本考上专科,却恰好赶上自己生病,家里拿不出学费,大儿子就跟女友一家去新疆摘棉花赚钱去了。小儿子出门闯世界前,还拉着自己的手,说要去赚钱把自己的病治好。对于孩子好久都没有音信,做父亲的也很是牵挂,却故作轻松地跟妻子说,孩子长大了,随他去吧。 |
杨妈妈接到电话后,打了个电话给大儿子,当时她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就只会哭,但哭完了还要平静地给丈夫做饭,生怕他看出一丝端倪,影响抗病的意志。同样被蒙在鼓里的,还有杨乐87岁高龄的奶奶。 |
偶尔闲下来时,杨妈妈会悄悄地跑到杨乐空荡荡的房间里,摸着只剩下几根杂乱稻草的木板床发呆。她最担心的是,在杨乐回来之前,丈夫没能熬过去。远方的两个孩子,还不知道父亲的病情已经恶化了。 |
3 |
代理家长:全程陪伴代尽父职 |
得知杨乐的父母不能到场,高明法院少审庭副庭长仇文华非常着急。因为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仇文华知道,很多未成年人心智还未成熟,没有亲人到庭陪伴,他们在庭上会产生恐惧、紧张等情绪,直接影响他们的语言表达,严重的甚至导致庭审无法继续。 |
2012年10月12日,佛山市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向全市80名“合适成年人”颁发聘书,率先在广东省内启动“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而李永雄正是首批获聘的“合适成年人”之一。这位热心老人退休前曾是高明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从2010年起,还担任高明法院的护航志愿者,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关爱工作,曾协助审理30多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
仇文华想,就是他了。李永雄也二话没说,接了这活儿。 |
10月底的一天下午,杨乐坐在监室里,百无聊赖地翻着《弟子规》。当看守警官说有人找他时,杨乐还以为又是前来讯问的警察。谁知眼前却出现了一位长着浓眉的和蔼老人,老人说自己是一名退休教师,因为爸妈不能来广东,法院指定他来担当“代理家长”。杨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但很快对眼前这名老人产生了亲切感,毕竟这是他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听到父母的消息。 |
一开始杨乐有些胆怯,李永雄则鼓励他,让他把自己当作亲人,放下心来讲述自己的情况。 |
会见杨乐当晚,李永雄拟了一份问题提纲,专门请一位懂得重庆话的朋友帮忙打电话给杨家,询问杨乐的日常表现。“孩子还是很乖的,本质不坏”,是这位代理家长与真正家长接触后得出的结论。为此,他在庭前专门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给法庭,希望法庭能了解杨乐家庭的实际情况。 |
11月8日,案件如期在高明法院不公开审理,李永雄当庭表示,“杨乐生长在一个穷困家庭,父亲终年患重病,母亲要照顾父亲,没能工作挣钱。杨乐生性懂事,独自到广东打工挣钱,减轻父母的经济压力。由于远离父母监管,法律意识薄弱,受人唆使,意气感情用事,走上犯罪的道路。希望法院考虑到他是初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给他一个机会。” |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让杨乐的心非常温暖。因为有了李永雄的陪伴,杨乐在庭审中并没有像其他异地未成年被告人一样,出现紧张、怯场的不良情绪。 |
庭后,法院还专程安排李永雄与杨乐单独见面,李永雄对杨乐说,“你的父母非常关心你,但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没法过来,他们让我告诉你,要改过自新,你永远都是他们的好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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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制度:消除缓刑户籍歧视 |
这名父母不在身边的异地失足少年是否会再次迷路,是李永雄在庭后最担心的问题,也是所有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在是否适用缓刑时考虑最多的问题。 |
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项调查显示,2008年到2010年,佛山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79%以上是共同犯罪和团体犯罪,年龄集中在16到18周岁,多为初犯。以财产型犯罪为主,这三年间,未成年人犯抢劫和盗窃这两个罪名的,占所有未成年人案件的近六成。其中,外地未成年人罪犯的比例要远高于本地未成年人,近三年,佛山的异地少年犯占所有未成年人罪犯的大多数,比例一直在86%至87%徘徊。 |
该项调查显示,2010年,佛山的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出庭率为61.3%;2011年为77.2%;2012年上半年为63.1%。这个比例相较于2008年的40.3%和2009年的51.2%而言,已经有了较大改善,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缺席的父母绝大部分因为身处异地、维持家计、路途遥远、经费不足等客观原因,才无法如期到庭。 |
佛山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谭显刚告诉笔者,没有父母这种最亲近的人陪伴,未成年被告人有时会过于紧张,难以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而法庭的说教力度与效果也将大打折扣,另外因为没有父母的经济支持,涉案未成年人往往难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直接影响到他们的量刑。而最重要的是,父母缺席会让法官在是否判处缓刑问题上遇到两难的选择:缺乏必要的监管,这些心智未成熟的孩子一旦重回社会,极易重新犯罪;但关在监狱里,又容易被成年罪犯传染其他恶习,等于将孩子进一步推向深渊。 |
遇到这种情形,许多法官会非常慎重,不愿意冒险判缓,导致对少年犯的“户籍歧视”,也成为了影响扩大我国少年司法缓刑适用率的一大因素。而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刑诉法才增加了“合适成年人”的相关规定。 |
有了李永雄的介入与帮扶,法庭显然扫除了上述是否判处缓刑的顾虑。12月4日,高明法院对杨乐进行一审宣判,考虑到他是从犯,未满18周岁,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结合其因父母监管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受朋友怂恿而走上犯罪道路,现有悔罪表现,最终以寻衅滋事罪,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
宣判后,李永雄以代家长的身份,为杨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一切都来得非常突然,杨乐显然还没有接受这个事实,恍惚地带着随身物品走出了看守所大门。当看到在门外等候的李永雄,他的眼睛有了神采,急忙迎了上去。 |
李永雄似乎知道杨乐的心思,随即拨通了杨妈妈的手机。“妈,我出来了……”母亲在电话那头交代着、询问着,而杨乐更多的是简短地回应着,这个腼腆的男孩,并没有太多话语。 |
打完电话后,杨乐按照妈妈的吩咐,“扑通”一下,向李永雄跪了下去,以示感谢。李永雄赶紧把他拉起来,“你不要跪我,以后好好做人,就对得起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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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规范:防止新制度形式化 |
合适的成年人到场能否实质性地发挥作用,而不被沦为形式化的“旁听者”,承担起各项职责,是永利集团304am登录教授、《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副主编姚建龙最关心的问题。这位首先在我国主推“合适成年人”应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学者表示,广义的合适成年人,其实包括了未成年嫌疑犯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而如今大多数人则采取救济模式的概念,认为当监护人不能到场、不宜到场时,才需要其他合适的成年人参与,其潜台词就是让合适的成年人代行家长的抚慰、监督、沟通、见证和教育职责。 |
西北政法大学兼职研究员王学堂也表示,毕竟法律是专门性工作,想要让代理家长不沦为一件摆设,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多方面的磨合。 |
为此,佛山中院与佛山市检察院等四家单位经过多次沟通协调,于2012年10月10日联合发文,对非父母的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细致的规范:从合适成年人的来源、条件、权利与义务、执业禁忌、滥用权利时的救济等各方面全方位地进行了规范,并经过严格的选任程序,确定了内有80名成员的佛山市合适成年人名册,每三年更新一次,以供实践选择。 |
曾担任过高明法院护航志愿者,已经协助高明法院对近3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心理帮教服务的李永雄就是这80名严格挑选的合适人选之一,杨乐和其他接受过他心理辅助的少年犯一样,在他眼里都是学生。面对着重获自由的杨乐,李永雄就像老师一样,管得非常宽,一直追问杨乐今后的打算。 |
当得知杨乐准备在佛山继续待两天,找以前认识的朋友“聚”一下时,李永雄皱起了眉头:“我要代表你的父母管着你,还是尽快回去吧。”李永雄严厉地说。因为多年的少年犯帮扶经验告诉他,孩子天性就是贪玩,在外面久了没有管教,一旦没有钱,便容易做出小偷小摸的事情,还以为没什么大不了,假如再遇到一两个损友,就更容易走错路了。 |
2012年12月5日,杨乐在李永雄的护送下,登上了回渝的列车,而在千里之外的杨妈妈早已接到了李永雄的通知,打扫杨乐的房间,准备迎接儿子的归来。希望这位折翼天使在各位“亲人”处汲取到足够的温暖后,能够从此踏上正途。 |
案后余思 |
无疆大爱需要制度延续 |
这是一种超越了血缘关系的爱,是一种由法律、法官和众多热心人士共同参与营造出来的温馨环境。在这位失足少年的成长辛酸史里,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善良、公正的力量和司法的关怀。 |
但现实社会里,许多人因为不理解这个从英国舶来的“合适成年人”制度,担心没有血缘关系的其他合适的成年人,不能像监护人一样,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但正如佛山中院院长陈陟云所言,无论是大方面,还是小方面,只要是我们力所能及的方面,我们都要勇于尝试,勇于承担,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司法工作继续向前发展。 |
对于年近17岁的杨乐而言,也许亲人到庭与否,都能大致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但在如此关键而无助的时刻,面对着中立的法官与指控自己犯罪的检察官,能够抓到一双温暖的手,也许将会直接影响他今后的人生道路选择。“司法的人文关怀”不能停留于嘴边,而应当通过切实可行的程序和制度,让民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 |
“我们一家真是遇上了好人、贵人。”这是远在千里之外的杨妈妈在电话里发出的感慨。 |
将人文关怀体现在工作中,体现出司法者崇高的精神境界;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体制,让一项好的制度迅速付诸实施,则体现了一种司法的进步。关注未成年被告人的生存状况、肯定迷途少年的尊严、引导他们追求真理和自由,才是我们需要向社会传递的人文关怀。法院每年都会接触到大量异地未成年被告人,出于人文考虑,都会给予特殊的关怀与爱护,但还有许多心生悔意可以重回社会的异地失足少年,仅仅因为父母缺席、缺位,而无法迅速回归社会。佛山的“代理家长”应诉制度无疑是一项有益探索。 |
大哉仁者之心,恒哉制度之力,爱如千年暖流。只要这项制度能够如立法者设立之原意,不被形式化、不被泛化、不被淡化,定让迷途的少年感受到司法的关爱,重执信心,茁壮成长。 |
来源:人民法院报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2/id/895072.shtml |
责任编辑:陈秀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