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划

发布者:裘欣璐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77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学生法律职业教育和实务技能培养。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服务人才为己任,结合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实务部门的实践经验和优势资源,实现理论创新和实务检验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与刑事司法实践“零距离”型人才培养机制,开启建设“华东领先,国内知名”的刑事司法学院的宏伟蓝图。

二、队伍建设:

一是引进全国有影响力领军人才和有学术潜力的青年博士。根据学院发展状况,将重点在侦查学、司法鉴定、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治安学、禁毒学等专业领域引进在5位左右在全国有影响力领军人才,10位左右有学术潜力、海外教育经历的青年博士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二是鼓励教师产学研践习,提高培养应用性人才的能力。借助学科专业建设的优势资源,我院将逐步加强同司法实务部门与企业的交流联系,鼓励教师利用多种形式到政府、企业等机构参与研发或实习,以促进科研智力成果朝向社会生产力的转化。目前,我院教师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的模式已稳步推进,近几年将在保证完成教学与科研任务的情况下依次逐步推进。

三、学科建设:

一是推进刑事法学科一体化学科建设。通过调整学科配置、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等方式,加强刑事法学科中相对薄弱的刑事诉讼学、侦查学、司法鉴定学、禁毒学、治安学等专业建设,力争形成独具上政特色的刑事法学科群,以为建立与刑事司法实践“零距离”型人才培养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打造学科影响力平台。在已经创办的《刑事政策论坛》、《监狱学论坛》基础上,再创办《犯罪学论坛》、《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论坛》、《刑事诉讼法论坛》等特色专业群学术刊物;利用好专业研究会平台。充分发挥永利集团教师担任中国犯罪学会、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国刑法学会、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等学术机构领导职务的优势,拓展学院影响力;利用好学者挂职平台。与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等建立学院学者长效挂职机制,拓展学院在实务部门的影响力

四、教学科研:

一是加强同实务部门合作,完善教官制特色模式。目前刑事司法学院同上海市司法警官学校、上海市新收犯监狱、上海市青浦监狱等开展合作,每年聘请实务部门警官来校担任教官,为学生授课,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把教官制在各个政法系统实务部门推进,争取通过单方面聘任或“双签计划”进一步完善教官制特色教学模式。

二是加快刑事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华政刑司学院依托其学科专长建有刑事摄影实验室、痕迹检验实验室、法医检验实验室等,其刑事技术专业在华东地区有一定的辐射影响。而我院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需不断完善。除此之外,我院还将在近几年致力于推进网络犯罪侦查实验室、狱政电子信息管理实训室、国际刑事法院国际人道法模拟审判实训室、罪犯心理测试技术研究中心等综合实训实验中心项目建设。

三是打造知识服务平台。我院将积极利用自身学科优势和完备的师资力量,结合面向城市社会管理的法学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搭建社会管理创新与少年司法、戒毒、安置帮教、行刑社会化等领域的知识服务平台,从而为城市社会管理提供优良的知识服务和智力支撑,并力争建设为在上海地区领先、在全国具有知名影响的集调研、咨询、培训、服务为一体的示范性教研基地。

五、学生培养:

一是提升人才培养层次。经过多年努力,我院重点学科与特色专业建设已取得了不少硕果。在教学与科研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我院培养高层次司法专业人才的时机逐渐成熟。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本科教学的主线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不断加大警务硕士(监狱学方向)等专业硕士点的建设力度,并力争在三至五年内申请设立刑法学专业博士点。

二是探索各专业学生培养的特有模式。针对四年制监狱学专业的学生在参考国内同类高校培养模式的基础上,着力深化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部门的合作,探索监狱学人才学士后培养模式;针对两年制监狱学专业和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的学生,拟建设警官学院同实务部门共同培养符合实务部门需要的专业人才;针对社区矫正专业学生,拟进一步同各基层司法所、各街道社区开展政府委托项目的合作,在提升实务技能的同时培养社区实际需要的人才,力争实现合作培养定向推荐的人才培养模式;针对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的学生,重点关注其法学应用能力拓展,关注专业学科竞赛,关注实务操作技能,关注司法考试通过率,培养应用型和社会需要的专业法学人才;针对正在申报的禁毒学(戒毒方向)专业的学生,要着力同强制戒毒管理局的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培养机制,通过实务操作、实验实训建设打造专业戒毒人员。

六、合作交流:

一是完善刑事司法实践基地建设。通过新一期央财项目建设和经费支持,力争在原有20余家实践单位的基础上,重点将实践教学基地进一步拓展到公安、检察、法院、社区矫正、青少年犯罪、律师、综合治理、帮教、司法诊所、法律援助等刑事司法相关系统,力争建立15-20家实践合作单位,同时也要进一步强化我院在监狱、戒毒系统的优势存在。

二是持续开展合作办学机制探索。加强同国内兄弟院校的合作交流以及同国际院校的各项合作,这其中包括同江苏司法警官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等进一步加强战略合作,共同探索合作委托培养监狱戒毒警察学员的模式;深化同华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在刑事鉴定和学生交流方面的合作;探索同厦门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等在参加各类全国性学生学科竞赛方面的战略合作;继续保持加强同匈牙利赛格德大学法学院、法国巴黎二大法学院以及美国相关高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展各类国际间的学术合作、学生互派和交流互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