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刑事司法学院全体学生配备专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371

全院四年制本科学生:

为配合市教委激励计划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统一部署,根据学校开展本科教学激励计划的方案,现将为所有刑事司法学院在校本科学生配备专业学习导师。

一、基本原则

在校一年级到三年级学生将通过网上选择的方式选择导师,在校四年级学生以论文导师方式直接为学生配备。需要重点强调的是,此项工作在校四年制本科学生必须全员参与。

二、网上选导师的时间

2016年10月23日晚上20点开始至2016年10月24日中午12点结束

三、网上选导师的方式

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选择导师:

1.通过刑事司法学院官方网站首页大图链接

2.通过手机i刑司客户端的链接

3.通过微信公众号“刑司青年”公布的链接

四、具体说明

1.在选择导师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和导师空余坐班时间;

2.每位老师原则上不超过19名带教学生,名额一旦满员该老师即为不可选状态,名额先到先得;

3.导师将在公布的坐班时间内对学生学业、职业生涯规划、专业课学习、论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

4.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在于让更多学生接触专业课导师,在课堂学习之外能够有较为固定的学业指导教师对其进行专业课指导;

5.在选择导师之后,原则上有效期一年,下一个学年将重新组织新一轮导师在线选聘工作;

6.在固定专业课导师之后,课堂学习的问题仍然可以寻求该门课专业教师进行答疑,选择导师后并不仅限于只能找该导师,但该导师有义务对所选学生进行课余学习的关心和帮助;

7.本次激励计划,旨在提升学校学风,希望广大学生能够珍惜机会,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8.刑事司法学院将进一步强调“1+4”导师制,即为每一名学生在辅导员基础上配备高年级导生、专业课导师、研究生导生和校友导生,在做好本次专业课导师的基础上,下一步工作将围绕校友导生开展。

特此通知。

 

刑事司法学院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