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13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746

 

经协商并报中国法学会批准,2013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定于10月18—22日在天津市举行。本次年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承办。

为方便刑法学研究会各位理事暨刑法理论界和刑事法实务界各位同仁撰写并提交年会论文,现将本次年会有关事宜预通知(纸本预通知已经寄出,正式参会通知待会议具体举办地点确定后另行下发)如下:

一、2013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议题

(一)理论议题——刑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协调发展:(1)刑法与相关部门法协调发展的基础理论;(2)刑法与行政法的协调、衔接;(3)刑法与民商法的协调、衔接;(4)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协调、衔接。

(二)实务议题——当代中国腐败犯罪的防制对策研究:(1)当代中国防制腐败犯罪的刑事政策问题;(2)当代中国腐败犯罪的立法完善问题;(3)当代中国防制腐败犯罪的司法新问题研究;(4)防制腐败犯罪的区际与国际合作研究。

请您围绕上述议题撰写会议论文;对上述议题既可以从宏观角度展开论述,也可以就基本制度、具体理论与实务问题开展研究。

二、有关提交年会论文的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论文请勿超出上述会议议题的主旨和范围,并请遵循学术规范;否则,恕不能收入年会论文集。

(二)论文字数请严格控制在6千至8千字范围内。如有特别理由并经文集编辑委员会审查同意,方可放宽至1万字。明显超出字数限制的,将退回作者本人自行删减。

(三)论文注释为页下注,符号为阿拉伯数字外加圆圈,每页连续注。

(四)为使年会论文集能在开会前正式出版,务请在2013年6月30日前将年会论文电子版发至xingfaxuehui@163.com(邮件的主题请注明“xxx的年会论文”)。超过此期限的,将无法收入年会论文集。

(五)请在发送论文时务必注明以下信息:姓名、性别、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等。

三、特别说明

考虑到年会论文篇幅过多造成的出版压力,同时为了保证论文质量,根据惯例并经研究决定,今年年会论文集原则上仍不接受未被邀请参会人员的论文,不接受硕士生单独提交的论文。

 

联 系 人:黄晓亮副教授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手    机:18911558025 电话:010-58804008(办)

电    邮:xingfaxuehui@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编100875)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