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1423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务研究,总结弘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方法,鼓励社会各方面更多地关注和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上海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和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决定联合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征集、评议和推广”活动。现将有关案例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基本要求

1、征集范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基层单位、组织、个人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案例均属于本次案例征集活动范围。

2、申报者范围:公、检、法、司、教育、科研、共青团、关工委、专业社工等从事或热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人员。

3、基本要求:真实性、创新性、典型性。其中,真实性:申报的案例必须是已经施行的;创新性:案例应该体现有创新、有特色、有潜力、有突破;典型性:必须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具有一定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

二、评议说明

案例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客观的评审,最终投票产生优秀案例。并邀请相关专家,对每个优秀案例进行一对一分析,从专业角度撰写分析点评和指导意见。相关优秀案例和专家点评还将汇编成册,并通过相关渠道加强宣传与推广,扩大社会效应。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1)

(2)案例文本,字数在3000—5000字为宜(文本格式见附件2)。文本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案例背景:介绍案例所要解决的问题、案例实施的依据等;二是案例内容:阐明主要做法或工作进程(不少于2000字);三是案例绩效:包括实际成效与社会反响等;四是创新启示:探讨与评论案例创新价值。

(3)重要资料附录:配合文字内容,可同时提供与案例相关的图片、影像或实务资料等。

四、报送方式

案例征集时间从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截止。案例申报者可以直接向市专项组办公室申报,也可以向区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团委)或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有关成员单位申报,专业社工可以向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申报,由区县专项组、市专项组成员单位、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统一向市专项组办公室提交。

网上提交:请将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申报”。

网下提交:在网上提交的同时,请将申报表和案例文本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资料寄至市专项组办公室,信封右上角请注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申报”。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团委)及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发动本地区、本系统的实务工作者踊跃参与;认真遴选、报送有关材料,做到优中选优。

2、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加强对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单位自身的宣传阵地,扩大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

3、加强案例审核。此次案例征集为面向社会的公开活动,必须严守保密原则,严格审核内容,确保案例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可公开。

 

联系人:黄小力(61690156、13564973423)、

侯俊伟(61690159,13601867606)

邮箱地址:ssjdpr@163.com

通讯地址:东湖路17号402室,邮编:200031

下载网址:http://www.shyouth.net/html/sqb

 

附件1: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申报表

附件2:案例正文格式

 

 

 

 

上海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

上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1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申报表

 

 

案例名称

 

实施单位或个人

 

推荐单位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务

 

手    机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E-mail

 

案例背景摘要(200字以内)

案例内容摘要(800字以内)

案例绩效摘要(200字以内)

创新启示摘要(200字以内)

案例实施单位或个人意见:

 

(印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专家评审组意见:

 

 

评审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案例正文格式

 

XXXXX(标题,居中,宋体三号)

XX、XXX(实施单位或个人,居中,楷体四号)

 

一、XXXXXXX(一级标题,黑体小三)

(一)XXXXXXXXX(二级标题,楷体四号)

1、XXXXXXXXXX(三级标题,宋体四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正文,宋体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