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16-15)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7浏览次数:159

时间:2016年9月20日10:30

地点:B3-301

主持:书记 胡冠时

出席人员:姚建龙、蔡一军、徐海琨、王双

记录人:周颖

列席:谢晨杰

内容:

1.谢晨杰同志首先汇报了赴河南司法警官学校参加国际合作办学研讨会的事宜,本次合作办学主要是加拿大一所警官学校同各省公安系统警校的合作,涉及到派遣警员出国培训事宜,会议决定,由于我院大部分学员为司法行政系统,合作项目涉及较窄,现阶段合作条件还不成熟,拟进一步保持接触,待合适时机开展更深入的合作交流。

2.徐海琨副书记汇报了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推荐情况。根据学校等额差额要求,分配原则为:四年级国家奖学金差额推荐1人、上海市奖学金等额推荐1人;三年级国家奖学金差额推荐2人;两年级上海市奖学金等额推荐1人;择优在三四年级中差额推荐校长奖学金1人。推荐国家奖学金者需要考虑全校竞争力。会议同意该原则,并讨论通过了推荐人选。

3.王双同志汇报了刑事司法学院团代会的各项筹备情况。会议同意刑事司法学院团代会如期召开,并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基础上做好新一届团委班子的选举。按照上级团委要求走程序进行报送。

4.会议讨论了王娜副教授出国参加研讨会的事宜。会议原则上同意,并按照2016年学校规划经费申报中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会议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并提醒需在报销截止日前完成经费使用。

5.会议讨论了政法干警试点班2014级返校后各项工作的安排。徐海琨副书记汇报了目前政法干警试点班的实习情况和后续工作计划。会议决定,各教研室需要根据学校的安排在11月15日完成本届政法干警试点班的论文答辩工作,并决定11月15日举行本届政法干警试点班毕业典礼。针对试点班返校住宿问题,会议要求徐海琨同志进一步同学校进行沟通,希望学校高度重视试点班的培养工作,优先考虑试点班的各项基础工作。

6.会议讨论了学院人事问题。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尽快配齐学院办公室人员,切实保证刑事司法学院各项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7.会议讨论了预算执行问题。徐海琨副书记首先传达了学校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年度学校财务报销要求。会议要求,由蔡一军副院长督促教学、科研口经费使用,由徐海琨副书记督促学工、警务化切口经费使用,并由党政联席会秘书周颖做好学院其他切口经费的使用工作。

8.会议学习了学校中层干部会议上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并就下一阶段做好精神文明建设、两学一做、对外交流等工作进行了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