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7浏览次数:186

 

工作

要点

工作

任务

具体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人

 

 

一、   履行领

导责任

1.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工作安排

①主持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领导班子职责。

3月底

胡冠时

②组织召开班子、总支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月

胡冠时

③利用业务工作例会时机,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部署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月、6月、9月、12月

胡冠时

姚建龙

④牵头制定党组织生活会计划(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全年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生活会。

6月底

12月底

胡冠时

徐海琨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业务会、总支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等,及时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持原则、敢抓敢管。

12月底

胡冠时

 

 

 

二、推动责

任落实

1.明确责任边界

①牵头制定领导班子和本人个性化、菜单式履行主体责任清单,上报校纪委。

 

4月底

胡冠时

姚建龙

徐海琨

蔡一军

②督促班子成员制定个性化、菜单式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并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胡冠时

2.强化责任监督。

①每季度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整改。

3月、6月、9月、12月

胡冠时

姚建龙

②加强日常监督。

12月底

胡冠时

姚建龙

徐海琨

蔡一军

 

 

 

 

 

 

三、加强教

育监管

1.开展廉政约谈。

按照工作方案,每季度约谈班子成员各1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月、6月、9月、12月

胡冠时

姚建龙

 

2.坚持开展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①组织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每年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不少于4次。

3月、6月、9月、12月

胡冠时

徐海琨

 

②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

9月底

胡冠时

徐海琨

 

③每年每人讲授廉政党1次。

3、6、9、12月

胡冠时

姚建龙

徐海琨

蔡一军

 

④率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3月底

胡冠时

姚建龙

徐海琨

蔡一军

 

⑤带头阅读廉政书籍,每季度与党员干部交流读书心得1次。

3月、6月、9月、12月

胡冠时

姚建龙

徐海琨

蔡一军

3.强化作风建设学习

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作风建设专题会议

3月、6月、9月、12月

胡冠时

 

4.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①修订《“三重一大”规定》,严格按程序研究决定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1万元以上)使用等。

4月底

胡冠时

姚建龙

②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有关情况,并作出公开廉政承诺。

2月底

胡冠时

姚建龙

徐海琨

蔡一军

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牵头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全程记实,凡涉及人、财、物的议题均由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

12月底

胡冠时

姚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