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8 17:47 来源:中青网 |
北京4月28日电(记者 贾元熙)4月27-28日,由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举办的北京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培训班开班,包括全市各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负责未成人案件办理的相关人员、市区(县)团委负责同志、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成员以及承担全市2013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的各社会组织全体参与人员等,共300人参加了培训。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黄克瀛参加会议,首都综治办相关负责人员,团市委权益部全体人员参加。 |
据了解,2012年以来,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预青组办公室)将涉诉未成年人保护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出台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和新《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专章相关要求,整合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共青团五家之力,出台1+4系列文件,即《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推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必要性证明和审查的意见》。截至目前,主文件和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两个文件已经出台并实施,其余两个正在会签,将于近期下发。 |
2012年,预青组办公室为推动社会调查文件顺利出台,并探索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的经验,开展了100例涉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试点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市级、海淀区分别开展了从公安预审—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全过程、由专业机构提供社会调查服务的试点,推动社会调查工作由原来的检、法两家基层院各自开展,向前延伸至公安预审阶段。试点工作自2012年6月至12月,共办理案件120件,其中市级层面26件,区级94件。通过试点,编写了《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实务指南》,研究提出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伦理准则、工作流程、调查内容、调查方法等。试点工作的开展,赢得了基层办案单位的认可与支持,形成公检法办案机关在社会调查试点工作中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目前,这一试点做法在全国处于先行阶段,受到各方面广泛关注。 |
2013年,预青组办公室为在全市推广已形成的涉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公检法联动机制,发现、孵化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调查工作,提高社会调查工作水平,预计将把试点工作范围扩大到全市,试点数量增加到300例,并由各区县自行对接社会组织,开展贯穿公检法各阶段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预青组办公室将采取督导、培训、评估等方式,确保2013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中顺利开展,进一步形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中全市公检法司社会组织全面对接的一条龙机制,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
http://news.xinmin.cn/shehui/2013/04/28/2000347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