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刑罚并非一剂万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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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6-11)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环球法治
法国也曾多次曝出性侵儿童的丑闻,尤其是2001年的布洛涅案和2005年昂热案更是在全法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法国政府和民众也逐渐意识到,刑罚并非一剂万能药。对于儿童性侵行为必须以预防为先,并需从教育、管制、联系和保护性处置措施等四个维度共建预防儿童性侵的防御网络
蔡一军
法国一直不遗余力地致力于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并编织了一张惩治性侵儿童的严密法网。根据法国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法国惩治包括强奸、强制猥亵、非强制猥亵、引诱以及性旅游等五种类型性侵15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并针对不同危害程度,配置了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和15万欧元罚金的严厉刑罚。不仅如此,法国还根据性侵儿童案的案发特点特别规定:对于发生在学校或学术机构内的,或者远程传播与未成年人性行为内容的以及与受害人有亲属关系或从属关系的,进一步加重刑罚处置力度。可见,作为一个已经废止死刑的国家,法国在这方面的刑事处罚不可谓不严。
但自本世纪以来,法国社会频频曝出性侵儿童的丑闻,尤其是2001年的布洛涅案和2005年昂热案更是在全法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法国政府和民众也逐渐意识到,刑罚并非一剂万能药。恋童癖的生理特点以及儿童性权利的重要性使得对于儿童性侵行为必须以预防为先,并需要依托教育、管制、联系和保护性处置措施等四个维度共建预防儿童性侵的防御网络。
首先,从教育层面来看,与其他措施相比,教育手段是目前最为有效的儿童预防性侵的方法,同时也是最能鼓励受侵害儿童站出来指证犯罪人的举措。法国政府要求父母和学校及早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树立正确的性保护意识,并对未成年人明确性侵行为的定义。如2010,欧洲理事会发动了一项名为“内衣规则”的教育项目,要求全欧洲对未成年人开展预防性侵的教育活动,告知“孩子不应该让他人触摸自己的内衣通常覆盖的身体部分,他们也不应该去触摸他人的这部分身体。”该项目不仅要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国政府还要求所有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司法以及医疗工作的职业人员和相关社工接受培训,以帮助修复性侵儿童受害者的心理和身体创伤。
其次,从管制层面来看,法国对包括电视、电影以及网络在内的所有媒体节目设立了分级标识制度。分级标识标准由法国媒体高级委员会(CSA)来制定、修改和监管,而所有媒体节目的发布人都需根据此标准自行对节目进行分级标识,以此来避免未成年人接受不符合其年龄身份的媒体信息。此外,为适应网络发展的需要,在网络新媒体时代,法国还以网络服务协会为基础,强化对网络不良信息的监控和打击,同时一方面免费为家庭提供儿童上网过滤设备,另一方面禁止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手机,以保证儿童上网的安全性。
再次,从联系层面来看,为避免儿童受到性侵后不敢报案,进而造成大量的犯罪黑数,法国在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儿童权利保护专员,由专员与社工相配合对各所中小学校进行定期巡防,深入接触未成年人,减少其心理隔阂,进而发现犯罪。2008,法国政府还专门推出了“网络倾听家庭”的电话热线,接受未成年人咨询和举报,并设专门的工作人员对举报的案件进行跟踪,及时向警察部门反映相关案情。
最后,从保护性处置措施来看,针对恋童癖犯罪人再犯罪率较高的特点,法国法律规定,相关犯罪人在出狱后需接受监控(如佩戴监控电子手镯)以及接受心理辅导,在有些情况下,还需强制接受医学治疗(如化学阉割)以防止再犯罪。如犯罪人不配合这些措施,轻罪可加刑两年,重罪加刑5年。而对于受害人,法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司法跟进措施,以进一步保护性侵案中未成年人受害者的权利。如在侦查立案后,检察官将启动对受害人的心理医学评估程序,以更好地了解受害程度以及治疗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评估和治疗费用由国民医疗保险支出;听证将被录像,以防止反复听证造成受害人心理再次受害损害;针对性侵受害人的校园戏虐行为可作为犯罪处理,刑罚可达1年有期徒刑和1.5万欧元罚金。
(作者系永利集团304am登录副教授)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0611/Articel03002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