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审议“四个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7浏览次数:167

2016年12月20日中午,根据上级工会工作要求,经过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同意并报上级工会批准,刑事司法学院在B3-101会议室召开了全院教职工大会,33名教职员工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刑事司法学院工会主席徐海琨同志主持。

根据上级工会审批的意见,本次全院教职工大会主要审议“四个报告”即2016年度刑事司法学院工作报告、2016年刑事司法学院经费使用报告、2016年刑事司法学院工会报告、2016年刑事司法学院工会经费报告。会上,党总支书记胡冠时同志作学院工作报告和学院经费使用报告,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徐海琨同志作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使用报告,参会教职工以3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四个报告”。

会上,教职工还审议了《刑事司法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徐海琨副书记详细解释了本办法的制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的相关情况,参会教职工以32票赞成、1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本办法。(徐海琨 撰稿、李书娟 摄影)

 

刑事司法学院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