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服务国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8浏览次数:39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根据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上海等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永利集团刑事司法学院教师结合专业特色,积极参与和服务国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参与方案论证 积极开展调研 

我院部分专业教师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调研,为启动司法体制改革摸底,并积极参与上海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具体方案论证工作。例如,2014年8月26日,姚建龙教授作为专家学者代表应邀参加市政法委、市法学会主持召开的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座谈会,就遴选法官、检察官等方案提供专家意见。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汤慧等领导出席座谈会;2013年5月21—24日,魏化鹏博士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如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调研,调研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区县基层人民法院,调研具体内容涉及“独立审判与公正审判的内涵关系”、“人民法院独立更正行使审判权的现实困境”、“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实践路径”、“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构建”;2014年7月-8月,魏化鹏博士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的调研,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进行总结。

参与课题报告 提供理论指导

我院部分专业教师与相关部门就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大课题合作开展研究,参与职能部门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课题,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理论指导。例如,刑事司法学院受公安部委托起草《反恐法》专家建议稿,受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共青团中央委托起草《刑法修正案九》立法建议稿,上述两份立法建议稿已经完成并提交中央参考;与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复旦大学合作承担201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主任检察官制度研究”,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闵行区检察院为研究对象,就检察机关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试点主任检察官工作进行研究与论证。该课题已结项,我院院长姚建龙教授、王娜副教授同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的向泽选副所长、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潘祖全检察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陶建平主任等课题组相关成员出席了课题结项论证会,课题研究成果受到高度好评,为检察机关开展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王志亮教授、江维龙副教授、陈丽天副教授分别参与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暴力犯改造工作”、“盗窃罪犯改造的法制教育”及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研究”等课题;魏化鹏博士在2014年9月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应法研究所关于“互联网领域版权司法保护问题”调研,调研对象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调研课题是国家针对利用互联网实施侵权和犯罪活动的行为进行预防和打击的专项课题,最高司法机关拟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该类行为进行法律规制。

参与宣讲活动 接受各方咨询

我院教师积极宣讲司法体制改革及答复试点地域的相关咨询,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宣传司法体制改革。例如,今年以来姚建龙教授、贾洛川教授等专家先后应邀赴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湖北、北京、江苏、重庆、甘肃、山东等省市主办的法官、检察官业务培训班以及各司法实务部门,结合业务条线内容宣讲司法体制改革,受到广泛好评。同时,姚建龙教授等专家还经常答复各试点省市遇到的疑难问题咨询。例如,姚建龙教授接受《中国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记者采访,就法官员额制、大少审等司法体制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参与讨论与争鸣;岳平教授、蔡一军副教授接受上海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的采访,参与相关主题的讨论。

参与遴选挂职 理论结合实践

我院多名教师曾经或正在参与一线政法实务部门的遴选、挂职锻炼,理论结合实践,积极为司法体制改革贡献一份力量。如姚建龙教授、杜雪晶副教授、王娜副教授、卫磊副教授分别在长宁、奉贤、闵行、金山等人民检察院挂职;魏化鹏博士2013年9月-2014年2月,被遴选至最高人民法院锻炼,先后在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参与关涉司法体制改革的多项课题的调研和写作工作;蔡一军副教授现正挂职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开展和实施。(徐海琨汇总)

刑事司法学院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