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近日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重点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一般为市属公*高校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新入职的专任教师(指承担列入高校教务处教学计划课程的教师)。以下对象除外:
1.进校前已有1年以上高校专任教师从教经历的人员;
2.因怀孕、哺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2018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实行全脱产培训,由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承担集中培训任务。培训拟安排在9月下旬至12月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排定。
三、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查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于7月3日下班前将《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确认表》(附件2)纸质版并附每名参训教师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册复印件(个人信息页和聘用情况页即可)交至人事处(求实楼302室 任真),电子版发至hr5096@163.com。
联系电话:39225988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确认表》
人 事 处
2018年6月25日